廉江市学校房屋抗震安全检测鉴定报告办理单位*校舍房屋承载力安全检测
一般来说,木结构的建筑是比较常见的,在农村或者是集镇上应用范围较广,对这种建筑结构的抗震功能进行分析,具有一定的重要性。这种结构的整体性和系统性严重不足,在构造上也存在着严重的不科学的现象。对于这种建筑结构来说,在进行抗震鉴定工作的过程中应该以增加少量造价的原则为基础,努力提升建筑的抗震能力。工作人员还应该做到因地制宜,就地取材,提升建筑的经济性和稳定性。
具体的抗震措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基础部位。
如果地基的土质相对比较密实,地下水位也相对较低,这时,施工人员需要按照建筑结构的要求来对基槽进行开挖,还应该根据不同结构的基础形式进行砌筑。其中,毛石结构的强度以及砖体的强度都应该符合施工的要求。砖基础埋入土层的部位也应该达到一定的深度,水泥砂浆的配置比例还需要根据具体的施工要求来进行。如果地基的土质为软土,在进行换土处理的过程中就应该采用垫层的形式。还应该对换土垫层进行夯实。如果建筑基础的含碱量相对较大,施工人员需要拒绝使用砖砌结构为基础。
2、砌体结构抗震加固技术分析
多层砌体房屋的抗震加固实质是通过改善结构的构件结构受力的途径,以提高结构的抗震能力,从而减少结构的地震破坏。
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路,原为一栋2层砖混结构房屋,建造于1997年,后于2006年进行了局部结构改造及局部加层。为了解现状房屋抗震性能,特委托对该房屋进行抗震鉴定,为房屋的后续使用提供技术依据。
本次抗震鉴定检测的主要内容包括:
(1)房屋建筑、改扩建和使用情况等历史资料调查;
(2)房屋建筑、结构布置情况调查;
(3)房屋完损状况检测;
(4)房屋主体结构材料强度检测;
(5)房屋变形检测;
(6)房屋主体结构承载力验算;
(7)检测评定结论及处理建议。
房屋抗震鉴定分为两级,级鉴定以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为主进行综合评价,二级鉴定以抗震验算为主结合构造影响进行综合评价。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应符合《建筑抗震鉴定标准》3.0.4条的规定。
房屋应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能,确定其后续使用年限,不同的后续使用年限,其抗震鉴定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后续使用年限30年的房屋(A类建筑)的抗震鉴定,当符合级鉴定的各项要求时,建筑可评定为满足抗震鉴定要求,不再进行二级鉴定;当不符合级鉴定要求时,除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情况外,应由二级鉴定做出判断。
2、后续使用年限40年的房屋(B类建筑)的抗震鉴定,应检查其抗震措施和现有抗震承载力再作出判断。当抗震措施不满足鉴定要求而现有抗震承载力较高时,可通过构造影响系数进行综合抗震能力的评定;当抗震措施鉴定满足要求时,主要抗侧力构件的抗震承载力不规定的95%、次要抗侧力构件的抗震承载力不规定的90%,也可不要求进行加固处理。
3、后续使用年限50年的房屋(C类建筑)的抗震鉴定要求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达到相同的设防目标,应按《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抗震鉴定。
4、灰砂砖砌体的房屋应按《蒸压灰砂砖砌体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CECS20:90的要求进行抗震鉴定。
房屋检测鉴定认为,房屋抗震鉴定主要通过检测房屋的质量现状,按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对房屋在规定烈度的地震作用下的安全性进行评估的过程。主要适用范围:未抗震设防或设防等级现行规定的房屋,尤其是保护建筑、城市生命线工程以及改建加层工程。
在下列情况下,现有建筑应进行抗震鉴定:
1、接近或过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建筑。
2、原设计未考虑抗震设防或抗震设防要求提高的建筑。
3、需要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的建筑,
4、其他有必要进行抗震鉴定的建筑。
现有建筑的抗震鉴定,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