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知识产权局(PCT)是菲律宾的专利和商标主管机构,负责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颁发国际专利证书,处理和解决涉及发明专利申请的国际事务。菲律宾知识产权局可处理各种类型的案件,包括外观设计、实用新型和商标。菲律宾发明专利申请必须按照其本国的专利法进行。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在菲律宾申请发明专利的流程。
一、 发明专利的申请主体
菲律宾专利法规定,任何形式的发明都可以申请专利,但有以下要求:
1.在菲律宾国内工作或学习的外国人,有菲律宾国籍;
2.菲律宾公民或外国人在菲律宾成立的公司;
3.根据与菲律宾政府签订的协定或其他协议,在菲律宾享有特权或豁免权的外国政府或私人机构;
4.按照本国法律设立的外国机构;
5.根据本国法律规定,在菲律宾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外国公民或者法人。
如果申请人在其国内工作、学习或居住,但没有取得其国籍,则其不得申请专利。如果申请人是外国人,而其在菲律宾不享有权利或不承担义务,则该外国申请人不得申请专利。
二、 准备资料
发明专利申请需要提交一份“权利要求书”,该“权利要求书”必须以说明书为基础,其内容应包含发明的目的、方法、用途以及与产品相关的特征。权利要求书应由发明人、申请人、代理人或代理机构签署,并附上经签名或盖章的副本。如果申请人为外国申请人,还需提交一份“委托书”(由申请地公证机关出具),委托书应说明该专利申请的内容和申请人的身份,以及在菲律宾的代理机构或代理人。
发明专利申请需要指定一个或多个优先权日期。优先权日期是指在提交专利申请时指定的优先权日期,该日期不能早于专利申请日或申请号。在菲律宾提交专利申请时,可以选择将其视为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申请人应在提交专利申请后的12个月内提交一份声明,声明其希望获得优先权的权利(如有)。声明应说明优先权要求是什么以及何时提出优先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