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国是有一定外汇管制的国家,无论个人还是企业投资,境内外的资金不可以随便进出,需要遵守国家对个人和企业外汇管制的要求,关于37号文登记及ODI投资备案的相关运作手续应运而生。在实际操作中两者容易被混淆,本文将围绕这个话题进行梳理解析,以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相关管理措施。
一、境外投资备案是什么
备案(核准)手续是企业境外投资过程中的主要政府监管手续之一。本章节的备案(核准)流程主要适用于非金融企业ODI备案(核准),金融企业ODI备案(核准)同样需履行发改委11号令手续(投资主体通过QDII、QDLP、QDIE等途径开展境外投资,有关投资活动属于发改委11号令第二条所称境外投资的,投资主体应按照发改委11号令履行境外投资有关手续),但不需要办理商务部3号令的备案(核准)手续;金融企业还需根据相应的金融监管要求向所属金融监管部门申请办理相应的审批或备案手续,该手续与发改部门的ODI备案(核准)无先后关系。
二、境外投资备案流程
ODI备案涉及商务部、发改委以及外汇局三个部门。由商务部负责整体审核企业境外投资事项,为符合要求的企业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发改委负责监管企业境外投资行业流向,为满足条件的企业颁发《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两个部门的境外投资审查原则上相互独立,可以启动、分别报送。Zui后,由外管局负责监管外汇登记和资金出境的相关手续,向境内企业发放《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
三、ODI申请材料
1. 境外投资备案表
2. 营业执照副本
3.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的相关章程(合同、协议)
4. 相关的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
5. Zui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 (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
7. 并购类对外投资需要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8.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9. 投资主体自有资产证明
10. 股东、董事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