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哪些企业符合条件申请ODI备案
深圳符合申请ODI(境外直接投资)备案条件的企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企业类型
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企业在开展境外业务时,需要进行ODI备案,以确保其境外投资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BVI等投资控股企业:对于在英属维尔京群岛(BVI)等境外地区设立投资控股企业的深圳企业,也需要进行ODI备案。
境外投资并购企业:深圳企业进行境外投资并购时,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ODI备案,以获取必要的审批和许可。
境外上市企业:对于计划通过红筹或VIE架构在境外上市的企业,ODI备案是必经的程序之一。
成立境外子公司开展业务的企业:深圳企业在境外成立子公司并开展业务时,同样需要进行ODI备案。
二、具体条件
成立时间:
申请备案的大陆公司zuihao成立一年以上。如果成立时间不足一年且难以提供完整的审计财务报表,则可能无法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财务状况:
申请备案的大陆公司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得显示出现亏损。
净资产回报率zuihao高于5%,且越高越好。
资产负债率zuihao低于70%,且越低越好。
资金来源和真实性:
企业需要能够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性。无法提供这些信息的,很难通过审查。
投资项目类型:
敏感行业和敏感地区的投资受到限制。敏感行业包括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维修、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新闻传媒等,以及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的投资。敏感国家和地区则包括与我国未建交的国家和地区、发生战争或内乱的国家和地区等。
投资额限制:
对于中方投资额大于3亿美元的项目,可能会受到额外的限制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