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企业可以到当地的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执行标准的备案,企业执行标准是企业自行规定的,到国家有关部门办理备案后,受理备案的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会进行登记,企业的执行标准并不是国家强行规定的。
企业产品标准,应在发布后三十日内办理备案。一般按企业的隶属关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所属企业的企业产品标准,报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双重领导的企业,企业产品标准还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受理备案的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即予登记。当发现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申报备案的企业限期改正或停止实施。企业产品标准复审后,应及时向受理备案部门报告复审结果。修订的企业产品标准,重新备案。具体备案办法,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办理。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设置的标准化工作机构,配备的专、兼职标准化人员,负责管理企业标准化工作。
1、贯彻国家的标准化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本企业标准化工作计划;
2、组织制定、修订企业标准;
3、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