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是指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根据挪威《商标法》第47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所有权可随商标权而转让给他人。一旦该商标被他人申请注册并获准注册,其所有权便属于该申请人。在挪威,商标权转让需要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在挪威申请商标转让的流程与资料。
一、 转让申请
(一)申请人提交申请书,说明拟转让的商标名称、注册人、注册号以及其他事项。
(二)申请人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转让人和受让人的姓名、名称;
2.商标的注册号和申请日期;
3.该商标在相关产品或服务中的使用情况;
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三)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或受让人签字或盖章。如果商标是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共同所有,则应当由每个自然人或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四)提交申请后,商标局会对该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如果符合要求,商标局会将申请文件予以公告,并下发《商标转让通知书》。
二、 受理
申请人在递交商标转让申请后,需要向挪威商标局提交转让申请书及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果转让的商标是在挪威已经注册的商标,那么受让人需要提交商标注册人出具的同意商标转让的证明文件。
如果申请人需要变更注册人名称或地址,则需要提供变更申请书以及变更证明文件,如果变更申请书没有具体说明变更情况,则不需要提供任何材料。还应提交转让人与受让人共同签署的商标转让协议。
申请人可以通过邮寄或者直接送到挪威商标局来办理商标转让手续。在提交申请时,申请人应提供以下信息:
(1)个人或公司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拟转让商标的名称和描述;
(3)商标许可使用/授权协议的复印件或加盖公章及签字的复印件;
(4)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提供该机构的名称、地址。
三、 审查
商标转让申请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并在1个月内向商标受让人发出《注册商标转让通知书》(invitationreceipt),并在1个月内向申请人和受让人发出《商标核准转让证明》(propertyreceipt)。如果申请中存在不符合要求的情形,商标局将作出不予核准的决定。
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商标核准转让证明》之日起30日内向商标局提交《商标转让申请书》(invitationreceipt),并缴纳相关费用。申请人应将《商标核准转让证明》原件寄回商标局。若受让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有关手续,则商标局将视为受让人放弃申请。对于提交了《商标核准转让证明》的,商标局将视为已完成注册商标转让申请手续;对于未提交《商标核准转让证明》的,商标局将视为转让人放弃注册商标转让申请手续。
四、 公告
在商标转让申请提交后,商标局将在60天内向申请人发出一份商标转让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
1.该商标的转让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受让人是否为该商标的合法所有人;
2.该商标是否与其它已注册商标发生冲突,如有冲突,则冲突各方应立即停止使用该商标;
3.如果没有发生冲突,则商标局将在60天内发出一份准予核准转让的通知;
4.如果商标局作出核准转让的决定,受让人应当与转让人共同签署《商标转让协议》。双方应在收到《商标转让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向商标局缴纳转让规费,规费金额为1000挪威克朗。
若申请人不能按时缴纳规费,则商标局将自动将该申请予以驳回。商标局在发出核准转让的通知后的6个月内不会进行审查。如6个月内审查未通过,则商标局将驳回该申请。在此期间,如果有其他申请人提出了相同或相似的申请,商标局将会撤销该申请。
五、 核准转让
在核准转让之前,应确保受让人已就该商标向挪威国家商标局提出了转让申请。申请人必须向挪威国家商标局和挪威驻华使馆申请核准转让。若受让人属于非欧盟成员国,则需向挪威驻华使馆申请核准转让。
1.注册商标转让申请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驻欧洲办事处受理。
2.提交的商标注册证明文件应当是原件,如申请人为自然人,还需附送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果是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附送代理委托书原件;如果是企业法人,需附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是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需附送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提交的商标注册证明文件的内容,应当与该申请商标所要转让的内容一致;不一致的,商标局不予核准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