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批准并正式发布了2021年4月6日第53号命令,对TR CU032/2013“关于过压运行设备的安全”进行了修订。
该命令明确了TR CU 032的适用范围。范围又增加了4组:
供水、分配和排水温度高达 110°C的网络,以及水力发电站的供水管道和相应的设备部件
建筑物、构筑物热水系统中的加热设备及管道
专为轮式车辆使用而设计的为发动机提供气体燃料(压缩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烃气、液化天然气、燃料二甲醚)的设备及其元件
管道及其元件的支撑和悬挂系统
还指定了符合 TR CU 032 的设备分类。现在以更详细的方式列出了 TR CU 032 中归类为第4 组的设备。这些设备包括:
承受压力作用的设备元件(组装单元)及其部件
指示和安全装置
安全装置及装置
该命令对证明设备安全性的文件提出了新要求。需要制作和提供其他文件来支持设备的安全使用理由。
用于第 2组工作环境的压缩、液化、压力下溶解的气体和蒸汽的容器类别也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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