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境外投资备案的办理要求和步骤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了解境外投资定义:境外投资是指广东省内注册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权益的行为。
确定备案或核准:中央在粤企业及深圳市企业不适用广东省的细则。敏感国家或行业的境外投资需要由商务部核准。
备案情形:不涉及敏感国家和行业的境外投资,按照投资额和企业类型向相应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流程:通过广东省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提交备案材料,实现无纸化办理。
申请材料:需要提供境外投资备案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
备案审查:商务主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材料的审查,并发放《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或《企业境外机构证书》。
核准流程:涉及敏感情形的境外投资,企业通过系统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并在核准通过后领取《证书》。
变更和终止备案:境外投资事项变更或终止时,企业应到原备案或核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投资行为规范:企业应客观评估条件、能力,研究投资环境,遵守投资目的地法律法规,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报告与联络:境外企业办妥注册登记后应向相关使(领)馆报到登记,并按要求报告境外投资业务情况。
证书管理:《证书》是境外投资的合法凭证,企业应妥善保管,不得伪造、涂改或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