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厅新政策:粤港车牌四项便利措施
近日广东省交警公众号发布关于粤港澳两地车牌办理新规政策,引用原公众号内容: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更好满足三地居民跨境通行需求,助力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广东省公安厅在认真前期两地车管理情况基础上,优化车辆管理政策,将于2024年5月1日推出取消关联核查纳税要求、延长指标有效期、优化非营运小汽车免·检、放宽主驾驶人备案车辆数量四项便利措施。
纳税要求的取消
从2024年5月1日起,粤港澳两地牌车辆管理优化,取消了申办不同类型两地牌指标的关联核查纳税要求。这意味着,对已经以纳税条件申办投资类指标的,同一申请人再申办资格类、人才类、捐赠类等其他类型指标,及以投资高新企业条件申办指标时,不再核查相关投资类指标内承单位的纳税情况,凡符合对应条件的即予办理。
指标有效期的延长
另一个重要的优化是,统一调整资格类、人才类及投资高新企业类两地牌指标为长期有效。这项政策的实施,将更好地满足三地居民跨境通行需求,助力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
非营运小汽车免·检措施的优化
对于申办两地牌的港澳非营运小汽车,免·检措施得到了优化。在港、澳首次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9座(含)以下非营运小汽车,申办两地牌时免于上线检验。这是为了便利两地车牌车辆的管理。
主驾驶人备案车辆数量的放宽
主驾驶人备案两地牌车辆的数量得到了放宽。凡符合条件的主驾驶人,可备案相应两地牌车辆,不受车辆数的限制。这项政策的实施,将大大方便那些需要频繁往返粤港澳三地的人群。
多口岸出入境的可能性研究
海关发布的《国家“十四五”口岸发展规划》强调了深化与港澳地区口岸交流与合作,推动研究制定港澳与内地车辆通行政策和配套交通管理措施,研究允许两地牌机动车通过多个口岸出入境。这意味着,未来拥有粤港澳两地车牌的车主可以通过多个口岸出入境,便捷两地出行。
粤港车牌新政策办理流程及条件
粤港两地车牌新政策办理流程及条件中,境外投资者在广东省投资,3年内(含申办年度)累计纳税额达到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1个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累计纳税额达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第2个;累计纳税额达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第3个。列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录的外资企业,可以申请办理1辆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