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电瓶车充电桩、电动汽车充电桩禁止非法改装 违法举报

交流充电桩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安全事项呢

更新:2024-09-08 07:00 发布者IP:116.30.136.34 浏览:0次
发布企业
深圳市量子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1
主体名称:
深圳市量子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MA5DFQ1J22
报价
请来电询价
关键词
充电桩
所在地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共乐社区银田工业区西发小区 C 区 11 栋厂房 3 层
联系电话
0755-23322248
手机
18926068407
业务经理
张经理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请卖家联系我
18926068407

产品详细介绍

交流充电桩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安全事项,以确保充电过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一、充电前的准备与检查


1. 确认穿戴防护装备:操作前,必须确认工作服、安全帽、绝缘鞋、绝缘手套等防护装备穿戴到位,以防止触电或其他意外伤害。

2.检查充电桩状态:充电前,应检查充电桩的充电插座是否带电,并确保电动汽车上的插头定义与充电桩插座插孔的定义一致。检查充电桩的接触器、液晶显示等是否正常工作,如有异常,应等待维修处理。

3. 关闭电动汽车电源:确认电动汽车电源已经关闭,以避免在充电过程中发生意外。

4.确认车辆与充电桩匹配:确认车辆是交流单相220V充电,且功率不大于充电桩的额定功率。确认车辆停靠在正确的车位,并与充电桩保持适当的距离。


 二、充电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 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充电操作时,应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且周围没有闲杂人员,以防发生意外情况。

2.密切监控运行状态:充电过程中,应密切监控充电桩的运行状态,包括充电电压、充电电流和电池温度等。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处理,并记录故障现象以便后续维修。

3. 避免异常操作;在充电过程中,严禁突然断开电源或充电电缆。如遇雷电天气,为保护设备不受损害,建议停止充电。

4.防止过度充电:交流充电桩充电速度较慢,但也要避免长时间过度充电,以免对电池造成损害。应根据车辆电池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充电时间。


 三、充电后的处理与维护


1. 及时拔除充电枪:充电结束后,应按规定及时拔除充电枪,并将线缆理好放在线架上,以防绊倒行人或损坏线缆。

2. 保持充电区域整洁:充电结束后,应保持充电区域整洁,严禁在充电桩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杂物。

3.定期检查与维护:定期对充电桩进行检查与维护,包括检查电缆、插头等部件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或老化现象。如有异常,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四、其他安全注意事项


1. 禁止非相关人员操作:充电桩的操作与维修应由经过相关培训的人员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擅自操作或维修充电桩。

2. 配备灭火器材:在充电桩周围应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

3. 遵守相关规定:在使用充电桩时,应遵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充电过程的安全有序进行。


交流充电桩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多个方面的安全事项,包括充电前的准备与检查、充电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充电后的处理与维护以及其他安全注意事项。只有严格遵守这些安全事项,才能确保充电过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所属分类:中国电工电气网 / 大型充电机
交流充电桩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安全事项呢的文档下载: PDF DOC TXT
关于深圳市量子新能科技有限公司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成立日期2016年07月01日
法定代表人卢春随
注册资本1000
主营产品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电瓶车充电桩、交流充电桩、新能源车充电桩、直流充电桩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物联网、智能设备、充电桩、新能源系统工程的技术开发与销售;软件的研发与销售;信息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公司简介深圳市量子新能科技有限公司(www.szlzxn.com)创立于2016年,是一家以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安全充电软硬件产品为依托,致力于安全充电、安全用电、智慧车棚、消防应急等生态建设和运营的高新技术企业,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公司主要经营产品包括:电动自行车车智能充电站(桩)、智能充(换)电柜、智能控电插座、智慧用电终端、汽车直(交)流充电桩、智慧车棚等。历经五年的艰苦奋斗,量子新能已拥有3 ...
公司新闻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企业自行发布,本站完全免费,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提醒:电瓶车充电桩、电动汽车充电桩禁止非法改装 违法举报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