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的签证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优惠原产地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办理进出口货物优惠原产地证书的产品备案操作涉及多个步骤,包括企业备案、产品原产资格预审、商品备案信息填写、提交佐证材料以及审核通过后的证书申请。
企业备案:生产企业需要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平台,进入“海关原产地证书”模块,进行产品原产资格的预审。这一步骤是确保企业具备申请优惠原产地证书的资格。
产品预审:在“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平台上,进入“产品预审”模块,办理产品原产资格的预审。这一步骤是为了确认产品的原产地资格,确保产品符合优惠原产地证书的要求。
商品备案信息填写:在预审通过后,需要完整填写生产工序、原产材料占比等备案信息,选择优惠区域和优惠类型。提交相关的佐证材料,如原材料采购协议、发票等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后扫描至相关邮箱备查。
提交佐证材料:将准备好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证照复印件,以及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产品追溯管理里制度等相关文件,提交至主管海关进行审核。
审核与证书申请:经过贸促会审核通过后,企业可以选择申报相应区域的优惠原产地证书。在申报时,需在佐证材料处提交合同、商业发票、提单及报关单等材料。审核通过后,企业可以自行打印证书,或者由贸促会代为打印。
通过上述步骤,企业可以完成进出口货物优惠原产地证书的产品备案操作,确保产品符合优惠原产地证书的要求,从而享受相关的关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