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注销需要哪些材料?有哪些步骤?
法律依据: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企业法人根据《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三)主管部门或者清算组织出具的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或者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
但在现实中我们实际办理公司注销时候提供的材料远不止这些,根据公司不同经营情况,涉及到的部门也有所差别,一般比较简单的公司在注销工商营业执照这一步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企业注销决定或决议;
(三)清算报告;
(四)刊登企业注销的报纸;
(五)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副本(部分区域不收);
(六)经办人员的证件
以上是深圳的公司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注销时候所需要的材料,除了工商注销,企业还需要办理税务注销、银行注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