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医疗器械延续生产许可“承诺即换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网上申请并上传申报资料。
2.政务服务中心按照法定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材料不齐全、有错误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当出具申请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2)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部门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3)申请事项不适用承诺即换证的应及时告知。通知申请人按医疗器械延续生产许可常规程序办理。
3.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兼审查。
4.政务中心首席审批员审核兼审定。
(1)准予许可的,政务中心制证并通知申请人领取证书;
(2)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