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提交申请
法国专利申请的提交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在线提交,一种是书面申请。
1.在线提交:申请人可自行注册、填写、提交、接收和查看专利申请。申请人可以直接到法国专利商标局的官方网站上在线提交专利申请,也可以通过在法国的代理机构递交。当然,申请人也可以选择在巴黎公约国家的任何一个地方递交专利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需要向法国专利商标局递交一份或多份书面申请文件。当然,如果申请人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者想节省成本,也可以选择通过向法国专利商标局直接递交书面申请。如果选择书面申请,则需要提交一份或多份文件副本,还需要缴纳费用。
二、 受理
提交申请后,申请人应立即向国家专利局缴纳申请费,如为电子申请,还应缴纳电子申请费用。国家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会通过信函、电话或邮件的形式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答复,逾期未答复者,国家专利局将视为撤回申请。
如果申请人不能按时答复,则国家专利局会发出书面通知,明确告知该专利申请将被视为撤回。收到该书面通知后,申请人应在2个月内办理专利登记手续并缴纳年费。如果不及时缴纳费用,则国家专利局会在2个月内发出书面通知。
三、 审查
根据法国专利法,发明专利的申请将由巴黎公约成员国的审查员审查,该审查员称为巴黎公约成员国的代理人。该审查员审查发明专利申请后,将出具一份报告,内容包括审查意见、审查过程及审查结果,该报告将由巴黎公约成员国的代理人发送给申请人。申请人在收到该报告后3个月内要答复。如果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答复,审查员将发出审查决定(巴黎公约成员国代理人也有可能会发出审查决定),并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答复。
四、 授权
如果一件发明专利申请经审查符合要求,且在法定期限内没有被驳回,则该发明专利申请将会获得授权。授权后,该发明专利证书会以书面形式发给申请人。如申请人需要的话,还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授权后,发明专利证书和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证书都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官方网站上下载,且均可供申请人查阅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