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StandardNo. | 中文标准名称Standard Title inChinese | 英文标准名称Standard Title inEnglish | 状态 State | 备注 Remark |
GB18584-2001 |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 Indoordecorating and refurbishing materials--Limit of harmful substancesof wood based furniture | 现行 | 2002-01-01实施 |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使用的木家具产品中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室内适用的各类木家具产品。
This standard specifies the limit,test method and inspectionrules of harmful substances of indoor wood based furniture. Thisstandard is applicable to indoor wood based furniture. (GB18584-2001e)
标准全文查看/下载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Zui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Zui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682-1992分析试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neq ISO 3696:1987)
GB/T 9758.1-1988色漆和清漆可溶性金属含量的测定第一部分:铅含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和双硫腺分光光度法((idtISO 3856-1:1984)
GB/T 9758.4-1988色漆和清漆可溶性金属含量的测定第四部分:锅含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和极谱法(idt ISO3856-4:1984)
GB/T 9758.6-1988色漆和清漆可溶性金属含量的测定第六部分:色漆的液体部分中铬总含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idtISO 3856-6:1984)
GB/T9758.7-1988色漆和清漆可溶性金属含量的测定第七部分:色漆的颜料部分和水可稀释漆的液体部分的汞含量的测定无焰原子吸收光谱法((idtISO 3856-7:1984)
GB/T 17657-1999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Test Item 测试名称: GB 18584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Test Requirement 测试要求:
甲醛释放量
重金属 - 可溶性铅,可溶性铬,可溶性镉,可溶性汞
标准 /Standard | 项目/参数 / TestItems | 检测标准(方法)/ TestMethod tecert.com |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4-2001 | 甲醛释放量 |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4-2001 5.1 |
可溶性铅 |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4-2001 5.2 | |
可溶性镉 |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4-2001 5.2 | |
可溶性铬 |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4-2001 5.2 | |
可溶性汞 |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4-2001 5.2 |
标准 /Standard | 项目/参数 / TestItems | 检测标准(方法)/ TestMethod tecert.com |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4-2001 | 甲醛释放量 |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4-2001 5.1 |
可溶性铅 | 色漆和清漆 可溶性金属含量的测定第一部分:铅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和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9758.1-1988 | |
可溶性镉 | 色漆和清漆 可溶性金属含量的测定第四部分:镉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和极谱法 GB/T 9758.4-1988 | |
可溶性铬 | 色漆和清漆"可溶性"金属含量的测定 第6部分:色漆的液体部分中铬总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9758.6-1988 | |
可溶性汞 | 色漆和清漆 可溶性金属含量的测定第七部分:色漆的颜料部分和水可稀释漆的液体部分的汞含量的测定 无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9758.7-1988 |
Lead Time / TAT (Turn Around Time) 测试周期:Regular service 7 working days
Sample Size 样品数量 / 送样规格: 2pcs per sample
Supervision Notes 监管摘要1:
2016年木制家具产品质量全国联动监督抽查情况
2016年抽查了北京、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和宁夏等23个省(市)1068家企业生产的1068批次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T3324-2008《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进行检验。抽查结果显示,检出120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包括木工要求、表面理化性能、力学性能和甲醛释放量等。共检验各类项目共4大类15255项次,共计产生不合格项165项次,包括木工要求46项次;理化性能(耐液性、漆膜耐湿热、漆膜耐磨性、漆膜抗冲击、漆膜耐香烟灼烧)42项次;力学性能(推拉构件强度、柜类稳定性、座面冲击试验、床铺面冲击载荷试验)16项次;有害物质甲醛释放量61项次。
Supervision Notes 监管摘要2:
木(制)家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2013年第四季度,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00家企业生产的200批次木(制)家具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 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T 3324-2008《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等标准规定的要求,对木(制)家具产品的木工要求、漆膜理化性能(耐液性、耐湿热、耐干热、附着力、耐磨性、抗冲击、耐香烟灼热)、软硬质覆面理化性能(耐冷热循环、耐干热、耐划痕、耐液性、表面耐磨、耐香烟灼烧、抗冲击)、甲醛释放量、重金属含量(可溶性铬、可溶性汞、可溶性铅、可溶性镉)、力学性能(柜类结构和底架强度、柜类推拉构件结构强度、柜类推拉构件强度、柜类稳定性、桌类垂直静载荷试验、桌类水平静载荷试验、桌类桌面垂直冲击、桌类桌腿跌落、桌类稳定性、椅凳类座面椅背静载荷、椅凳类椅腿向前静载荷、椅凳类椅腿侧向静载荷、椅凳类座面冲击试验、椅凳类跌落试验、椅凳类稳定性)等6大类3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3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木工要求、漆膜理化性能(抗冲击、附着力、耐磨性、耐香烟灼烧)、软硬质覆面理化性能(耐香烟灼烧、耐液性)、甲醛释放量、力学性能(柜类稳定性、柜类推拉构件强度)项目。
Supervision Notes 监管摘要3:
关于公布2011年37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2011年第155号
木家具(木制柜)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242家企业生产的250种木家具(木制柜)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4-2001、《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3324-2008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木家具(木制柜)产品的木工要求、漆膜表面理化性能(附着力、抗冲击、耐干热、耐磨性、耐湿热、耐液性、耐香烟灼热)、软硬质覆面表面理化性能(表面耐磨、抗冲击、耐干热、耐划痕、耐冷热循环、耐液性、耐香烟灼热)、柜类力学性能(主体结构和底架强度、抽屉滑道强度、抽屉结构强度、稳定性)、甲醛释放量、重金属含量(可溶性铬、可溶性汞、可溶性铅、可溶性镉)等6大类2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43种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涉及到甲醛释放量、木工要求、柜类稳定性、抽屉滑道强度等项目。
Supervision Notes 监管摘要4: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zongju《2009年第3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质量公告》2010年第4号公告
木制家具(木制柜)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陕西、广东、湖南、重庆、四川等17个省、直辖市375家企业生产的400种木制家具(木制柜)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木制柜》QB/T253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4-2001和《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6部分:家具》GB5296.6-2004等标准的要求,对木制柜的底脚平稳性、下垂度、用料要求、木工要求、涂饰要求、漆膜涂层软硬覆面理化性能、力学性能、有害物质限量以及使用说明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结果表明:所抽产品中底脚平稳性、下垂度、用料要求和涂饰要求项目均符合标准要求。木制家具产品中的甲醛释放量、重金属含量(限色漆)项目单项符合率有所提高,达到了95.5%。
抽查发现有114种产品不合格。其中有18种产品的甲醛释放量、可溶性铅含量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