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4 月 22 日至 6 月 11 日期间,将公开讨论创建和维护已颁发的EAC证书和EAC 声明的登记册的程序的变化。
该程序已获2017年9月26日欧亚经济委员会第127号决定批准。现行版本不规定使用电子版EAC符合性证书。
通过更新程序必须实现以下目标:
消除伪造合格评定文件的可能性
减少更换 EAC 符合性证书所需的财务成本和/或时间
提供对在欧亚经济联盟市场上投放的产品进行符合性评估的可能性,无需提交纸质文件
由于程序更新,申请人不再需要纸质版 EAC 证书或 EAC 声明。它还简化了更换合格评定文件的程序,并且如果EAC证书或EAC 声明丢失,无需获取副本。
新版本将引入“电子版合格评定文件”这一术语,该术语将与纸质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使得可以仅以电子形式创建合格评定文件。草案明确指出,如果信息存在差异,则电子文件中的信息将优先于纸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