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业境外投资备案全攻略主要涵盖备案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以及注意事项等方面。以下是详细的全攻略:
一、备案条件
符合“境外投资”定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主体和成立时间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均可申报境外投资。但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如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一般难以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股东背景、资金来源、投资真实性要求:
企业需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性,否则难以通过审查。
特殊类型投资:
大额非主业投资、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境外上市中资企业退市等类型以及房地产、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的投资,受到主管部门严格审核。
二、所需材料
基本材料:
《境外投资备案表》
投资主体身份文件(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的出资决议
境外企业中英文名称、设立方式、经营范围、所属行业、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等信息
投资规模、包含投资总额、中方投资额、外方投资额
投资项目情况分析(包括经营内容、规模、产品配套基础设施、投资回收期等)
项目意义(包括带动出口、获取技术、获取或建立营销网络、创造当地就业和税收等情况)
特殊材料:
如涉及并购,需提交与并购方签订的并购协议或计划书
如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需按核准管理要求提交更多详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发改委备案:
确定申报路径: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企业需在国家发改委办理,3亿美元以下的企业在深圳市发改委办理。
登录全国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网络系统,在线填写申请表单,上传规定格式的申请材料。
审核通过后,获得相应的备案通知书。
商务部门备案:
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提出申请,进入商务部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登录深圳市行政审批服务综合管理系统,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
审核通过后,获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外汇管理局登记:
在获得发改委和商务部的备案或核准后,前往外汇管理局进行外汇登记及资金出境的相关手续办理。
四、注意事项
并行办理:
发展改革部门和商务部门的办理没有先后顺序且不互为前置条件,企业可并行办理。
材料真实性:
企业应确保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并符合相关规定。
证书有效期:
自领取《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之日起2年内,企业未在境外开展投资的,证书自动失效。如需再开展境外投资,应重新办理备案或申请核准。
敏感地区和行业:
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需实行核准管理,企业需特别注意并按要求提交材料。
再投资处理:
已备案境外企业利用其经营利润开展真正意义上的再投资行为属于事后报告,不需要办理备案手续,但应在完成境外法律手续两年内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咨询与准备:
不同地区办理需要的条件和材料可能有所差异,企业在办理前建议详细咨询咨询北京金九国际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确保顺利完成备案。境外投资环境复杂多变,企业需充分了解投资目的地的政策、法律、市场等情况,做好风险评估和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