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条件
1. 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产品质量稳定,能正常批量生产。质量稳定指的是产品在一年以上连续抽查合格。小批量生产的产品,不能代表产品质量的稳定情况,必须正式成批生产产品的企业,才能有资格申请认证;
3.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补充技术要求,或符合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标准。这里所说的标准是指具有国际水平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产品是否符合标准需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确认和批准的检验机构进行抽样予以证明;
4. 生产企业建立的质量体系符合ISO9000族中标准的要求,建立适用的质量标准体系,并使其有效运行。
准备材料
1.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件复印件(由申请方提供);
2. 资质证明或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法律法规有要求是由申请方提供);
3. 组织结构和业务流程;
4. 产品涉及的标准和法律法规;
5.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