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业在进行外债备案登记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申请报告:包括申请人和相关方基本情况、历史借用外债及资金使用情况、申请借用外债规模、币种、利率、期限及资金回流情况、外债资金用途情况、申请人偿债能力、资信情况、偿债资金来源及还款计划、其他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营业执照:用于证明公司的合法注册和存在。
公司章程:显示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经营范围。
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表明公司内部对借用外债的正式批准。
近一年审计报告和新一期财务报表:由会计人员审计,且近一年独立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不能出现亏损,净资产回报率应高于5%,资产负债率应低于70%。
资金用途相关的合作协议或意向性文件:证明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国外信用评级证书:如有,提供境外发债的信用评级证书。
国内银行同意转贷证明:如通过转贷借用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
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和人民银行出具的信用报告:用于评估企业的信用状况。
其他必要文件: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