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国家系列之马来西亚分公司注册指引。很多投资者认为分公司形式简单,在马来西亚设立分公司应该比子公司注册成本低或手续更简便,其实不然,在设置分公司时,应注意它在设立时与子公司的几点区别
一、马来西亚分公司注册的官费,远远高于子公司注册。
马来西亚子公司注册的官费仅为1060马币,约合人民币1600元。但分公司注册则是5000马币起,股本数量大的公司,官费Zui高可至70000马币。具体金额可参照下表:
股本 (RM) | 官费 (RM) |
1,000,000或以下 | 5,000 |
1,000,001 – 1千万 | 20,000 |
10,000,001 – 5千万 | 40,000 |
50,000,001 – 1亿 | 60,000 |
超过1亿 | 70,000 |
1.在确定注册费时,外国公司的授权或支付的股本应按目前汇率换算为马来西亚货币(令吉)。
2.如果外国公司没有规定任何股本,则应向马来西亚公司委员会(SSM)支付RM70,000.00的统一费率。
二、马来西亚分公司必须至少有一名居住在马来西亚的人作为其在马来西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其接受流程服务以及要求在公司服务的任何文件运作。指定的代理人应对外国公司根据“公司法”要求采取的行为,事项和事项负责,并对因违反“公司法”而对外国公司施加的所有处罚承担个人责任。
而马来西亚子公司需要有一名当地董事(NomineeDirector),而不是授权代理人。两种角色所承担的责任差别很大。
三、马来西亚分公司被视为非居民公司,用于税收目的。非居民公司没有资格获得新创企业或居民公司的税收优惠。 对于在马来西亚进行的服务向分支机构支付的款项(因为分支机构是非居民用于税收目的),预扣税适用10%+3%。
子公司也完全按照马来西亚国内企业的税收标准交税,且有机会享受政府优惠措施。
有鉴于此,大多数外国公司更愿意设立子公司而不是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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