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强制性国家标准已修订完成,增加了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等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家具作为民生基础产业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不管是公共场所还是家里,不管是老人还是小孩,都会使用、接触家具产品,家具的安全性一直以来都备受关注。据了解,在过去十年里,由于国情及技术限制,家具行业对安全性把控主要集中在标识标志物及结构安全等方面,对家具化学安全性的控制相对滞后。但随着近年来,频频爆发的家具产品致癌致畸案例导致消费者越来越注重家具产品的化学安全性。这也意味着消费者对家具产品的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制定出台一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强制性国家标准十分有必要,意义重大。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经组织完成《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并对外发布公示。
本次标准制定是由两项已发布实施的标准整合(替代标准GB 18584-2001和GB28481-2012),调整了家具中甲醛的限量要求和实验方法,还增加了家具中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放射性核素和富马酸二甲酯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主要技术变化
本文件与GB 18584-2001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删除了甲醛释放量的术语和定义(见GB18584-2001的3.1),修改了甲醛释放量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1、附录D、附录E、附录F和附录G,见GB18584-2001的第4章和5.1);
b)删除了可溶性重金属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和试验方法(见GB18584-2001的3.2、第4章和5.2);
c)增加了可迁移有害元素定义、要求和试验方法(见3.2和4.2);
d)删除了检验规则(见GB 18584-2001的第6章)。
本文件与GB 28481-2012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删除了塑料家具的定义(见GB 28481-2012的3.1);
b)修改了多环芳烃的定义和试验方法(见3.4和4.3,见GB 28481-2012的3.3和5.4);
c)修改了邻苯二甲酸酯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4.3,见GB 28481-2012的第4章和5.2);
d)修改了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试验方法(见4.3,见GB 28481-2012的5.5和5.6);
e)删除了重金属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GB 28481-2012的第4章和5.3);
f)删除了检验规则、检验报告和标识(见GB 28481-2012的第6章、第7章和第8章)。
本文件还增加了家具中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放射性核素和富马酸二甲酯的要求和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