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香港公司办理FE(东盟原产地证FORM E)时,需要提供的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本资料
公司资料:
香港公司的注册证书及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公司授权委托书(如有必要,特别是当由第三方代理办理时)。
申请人资料:
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如护照或身份证的复印件。
二、货物资料
货物描述:
详细列出货物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等信息,这些信息应与商业发票和装箱单保持一致。
商业发票:
商业发票正本及副本,需详细列明货物的所有信息,并加盖公司印章。
装箱单:
装箱单正本及副本,列明每个包装箱内的货物详情,包括数量、重量、体积等。
三、原产地证明资料
原产地证书:
如果货物确实产自香港或符合东盟自由贸易协定中的原产地规则,需要提供相应的原产地证书正本及影印件。
注意,FE证书本身就是一种原产地证明,但在申请过程中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来支持货物的原产地。
运输文件:
包括提单、空运单、海运单等运输文件,证明货物的运输路径和方式。如果货物经过多个国家或地区运输至目的地,可能需要提供联运提单等证明文件。
四、其他可能需要的资料
生产加工记录(如适用):
如果货物在香港或东盟成员国进行了加工或制造,需要提供相关的生产加工记录或证明文件。
特殊证明文件:
根据货物的具体情况和目的地国家的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特殊证明文件,如卫生证书、质量证书、检验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