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申请EDI证相关法规依据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放开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外资股比限制的通告工信部通[2015]196号,在全国范围内放开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的外资股比限制,外资持股比例可至。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
1.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2. 法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3. 外方股东证明资料:若是法人股需提供登记证明,若是自然人股需要提供身份证明。
4. 外方主要投资者(指股权比例Zui大且注册地在境外的企业)的电信运营经验和登记证明。
5. 中方股东证明资料:若是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自然人股东则提供身份证原彩色扫描件。
6. 股东名单(须包括股东出资比例)。
7. 域名证书彩色扫描件(要求注册所有人必须为申请公司)。
外资申请ICP&EDI,股东公司有外资企业参股,有外资参股的企业省级通信管理局没有审批权限,需要直接提交工业与信息化部申请,19年12月份以前还需要商务部开具的外资审定意见书,现政策调整,直接由外资参股企业
什么是外资EDI经营许可证
EDI经营许可证全称----“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外资edi经营许可证指的是含外资股份企业在我国展开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所需办理的经营资质。
审核部门:工业与信息化部/省通信管理局
外商投资设立电商平台的大致流程为:
1、申请人递交电商项目申请;
2、工信部(必要时会同发改委)审核申请人项目申请,通过后出具《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
3、申请人凭《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向国务院或地方商委(根据经营地域范围不同相应申报)报送企业设立合同及章程;
4、商务部门出具《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5、凭《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至工信部办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6、工信部出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