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电池UN38.3认证认证项目UN38.3运输方式。(1)PI965 电池单独运输。(2)PI966与设备一起,不在设备里。(3)PI967 装在设备里,不可拆。UN38.3对锂含量的限制(1)对于或锂合金原电池,锂含量不得超过1g;对于锂离子原电池锂当量含量不超过 1.5g。注:原电池亦称做电池芯。(2)对于或锂合金电池,锂总含量不超过2g,对于锂离子电池锂当量含量不超过8g。注:上述“锂含量”是指锂金属或锂合金电池的阳极上具有的的量。而对于锂离子电池,以克为单位的“锂当量含量”的计算方法是以 0.3乘以额定容量的安培小时。例如:某手机锂离子电池的额定容量是 800mah(800毫安小时)。
UN38.3是指在联合国针对危险品运输专门制定的《联合国危险物品运输试验和标准手册》的第3部分38.3款,即要求锂电池运输前,必须要通过高度模拟、高低温循环、振动试验、冲击试验、55℃外短路、撞击试验、过充电试验、强制放电试验,才能保证锂电池运输安全。如果锂电池与设备没有安装在一起,并且每个包装件内装有超过24个电池芯或12个电池,则还须通过1.2米自由跌落试验。
UN38.3认证的重要性:1)UN38.3测试是为确保锂电池能够安全地进行空、海运所采取的强制性检测。2)民航向各运输公司发布了《锂电池运输规范》,明确要求锂电池空、海运输前必须通过CNAS认可的实验室进行UN38.3测试的规定,各公司必须在收到锂电池UN38.3合格报告及运输鉴定书的前提下,方可收运该锂电池。
锂电池UN38.3认证认证项目,2016年2月22日,民航组织(ICAO)委员会已采纳民航组织航行委员会的建议:批准修订其技术指南中有关锂电池运输的规定。新规定将于2016年4月1日正式实行。修改后的新规定包括:(1)荷电状态限制:锂离子电池芯及电池的电荷载量(SOC)不得超过30%,包括SectionII电池芯和电池。此项规定不适用于与设备包装在一起或包含在设备内的电池。(2)包裹数量限制:寄件人托运的每票货件中SectionII包裹(仅指电池)不得超过一个。(3)集合包装限制:一个集合包装内所含SectionII包裹不得超过一个(8个电池芯或2个电池组)。(4)电池单独交运:寄件人必须将锂电池货件(仅指电池)与其他货件分开单独交运。
对于或锂合金电池,锂总含量不超过2g,对于锂离子电池其额定瓦特小时不超过100Wh。注:上述“锂含量”是指锂金属或锂合金电池的阳极上具有的的量。而对于或锂合金原电池或电池,以克为单位的“锂当量含量”的计算方法是以0.3乘以额定容量的安培小时。例如:某手锂金属电池的额定容量是800mah(800毫安小时),则其“锂当量含量”为:0.3 X0.8(安培小时)=0.24 克。符合UN 测试要求每个类型的原电池及电池,经测试证明其符合《联合国危险物品运输试验和标准手册》第3部。
UN38.3包装要求(1)每票货必须有随机文件来说明包装件中装有锂电池及包装件破损时应采取的特殊措施。(2)每个包装件必须能承受任何取向的1.2m 的跌落试验,而不损坏包装件内的电池或元电池,并没有改变其中电池的位置以至电池与电池(或原电池与原电池)互相接触、没有电池自包装件中漏出。(3)除非锂电池安装在设备中,否则每个包装件的毛重不得超过30kg。条件限制交运的锂电池及锂电池组如果符合如下所有条件可按非限制性物品(非危险品)运输。如果下述任一条件无法满足,则应按UN3090或 UN3091 的危险品收运要求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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