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资金认缴制中的认缴期期限,可以延长。需要股东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进行变更认缴期限,去工商部门办理相应的信息变更。
公司注册资金实行认缴制,认缴不等于不用缴纳,只是把注册资金缴纳的期限往后延长。比如说,在公司章程当中约定认缴期限是十年,那么在十年之内,就要将注册资金交上去。但有的老板会问:认缴期限已经到了,还不想缴纳,能不能把认缴期限延长呢?
公司注册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注册资金已经实缴了一部分,还剩一部分没有,现在认缴期限快到了,该怎么处理呢?
这时候,除了延长认缴期限这个方法之外,还可以选择减资的方式。
也就是全体股东作出减资决议,提交必要的材料到工商部门。比如税务部分出具的正常纳税状况证明、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债权人名单、债款清偿或债款担保状况的阐明等,履行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还需求通知债权人并对外公告,即需求自公司做出减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刊登减资公告。
只要将注册资金减少到已经实缴的数额,那么就算认缴期限到了也不会有任何的影响。
关于公司注册资金认缴期限到是否可以延长,主要内容就是以上的几个方面。要是您对此还有不了解的地方,或者是在工商、财税方面有任何事项需要代为办理,都可以找我们博金国际!10年企业一体化服务平台,能够为您提供全程代办服务,有需要欢迎随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