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申请材料:
《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申请表》。
申请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生产能力、技术力量、体系情况介绍。
设备型号技术说明书或技术手册、电路方框图或原理图及使用说明书。
设备的彩色照片一套,照片上要清晰显示出申请单位、设备型号、设备序列号的标牌和设备的结构尺寸。
测试报告:
由无线电管理局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该设备半年以内的型号核准《测试报告》。
测试报告需包括无审批证书(型号审批认证测试报告)、现网(MTNET)测试报告、EMC测试报告、性能测试报告等。
其他必要文件:
国外申请单位的设备需提供国外核准情况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经办单位如果是代理申请单位,需提交《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委托书》及代理申请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单位或代理申请单位的经办人须持有设备申请单位或代理申请单位出示的本公司员工身份证明及个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