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营业执照房屋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
鉴定步骤
一、房子鉴定受托人须给予以下材料:
(1)不动产权证书书或证实其房屋所有权隶属关联的有效身份证件、房屋租赁协议或证实与鉴定房子机关单位民事权利的有效身份证件团本;
(2) 相关房子技术性、管理方法档案资料原材料;
(3) 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要求应给予的其他材料;
(4) 填好鉴定授权委托书(即鉴定申请表格)并缴纳鉴定花费;
二、鉴定程序流程:
(1)接纳授权委托;
(2) 深入调查,摸透房子的历史文化和现况;
(3) 当场查勘、检测、纪录各种各样毁坏数据信息和情况;
(4) 核查检算,梳理技术文档;
(5) *剖析,论述判定,做出综合性分辨,明确提出解决提议;
(6) 审签鉴定公文;
三、常见鉴定技术性根据及相应的法律法规、政策法规:
1)《民用型建筑稳定性鉴定规范》(GB 50292—现行版本)
2)《工业生产建筑稳定性鉴定规范》(GB 50144—现行版本)
3)《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城住字[84]*678号)
4)《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 125—现行版本)
5)《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住建部2004年129命令—现行版本)
6)《砌体工程当场检验技术标准》(GB/T 50315—现行版本)
7)《建筑构造靠谱度设计方案统一标准》(GB50068—现行版本)
8)《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现行版本)
9)《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现行版本)
10)《建筑地基与基础设计标准》(GB 50007—现行版本)
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现行版本)
12、《建筑抗震等级鉴定规范》(GB 50023—现行版本)
13)《火灾事故后建筑构造鉴定规范》(CECS 252—现行版本)
14)《砌体工程当场检验技术标准》(GB/T 50315—现行版本)
15)《建筑构造荷载规范》(GB 50009—现行版本)
16)《建筑形变测量规范》(JGJ 8—现行版本)
17)《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现行版本)
18)《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 JGJ/T384—现行版本)
19)《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23—现行版本)
房屋质量**鉴定与房屋安全鉴定的区别
**鉴定是指为了查明案情,按照法律程序,依法运用专门技能和科学知识对与案件 有关的事物进行鉴别和判定。房屋质量**鉴定与房屋安全鉴定区别如下:
(1) 房屋质量**鉴定一般发生在**诉讼过程中,而房屋安全鉴定一般发生在**诉讼过程前,其效力相同。 .
(2) 房屋质量**鉴定存在补充鉴定和重新鉴定程序,**鉴定人具有质证、答 疑、解释说明的责任。
(3) 房屋质量**鉴定文书一般包括标题、编号、基本情况、检案摘要、检验过程、 分析说明、鉴定意见、落款、附件及附注等内容,尤其是附件必须完整、翔实。
房屋安全鉴定与房屋安全管理的关系
房屋安全鉴定主要是对房屋现状安全性、使用性、耐久性的技术评价,评价的结果是 房屋安全等级,房屋安全等级代表房屋现状的安全程度。
房屋安全管理就是要通过房屋安全鉴定,将房屋现状安全程度的未知变成已知。房屋 安全等级的划分主要是筛分出危险房屋或疑似危险房屋,为房屋安全管理起到导向作用, 既要减少危险房屋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威胁和损失,又要考虑危险房屋或疑似危险房 屋在治理过程中的轻重缓急的递进进行。
房屋安全鉴定与查勘、检测三者之间的关系
房屋安全鉴定是根据查勘情况与检测数据,对房屋进行分析验算和等级评定。查勘是 对房屋现状的调查和初步判断,是鉴定工作的准备;检测是对查勘的深入验证,是鉴定工 作的深层次继续;查勘和检测是鉴定一系列活动中不可缺少的内容;查勘和检测不能替代 整个鉴定活动。查勘与检测是为鉴定服务的,查勘是鉴定工作的基础,检测是鉴定工作的 数据支持,一般的鉴定过程包含着查勘和检测工作,但有些鉴定可以不需要监测。
房屋安全鉴定的作用
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房屋具有不同的使用功能,使用寿命也各有不同。导致房屋产 生危险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只有对房屋定期做好针对性的安全鉴定,才能对症下药对房屋 安全问题进行相应的治理,从而达到**房屋使用安全,延长房屋使用寿命的目标。 房屋安全鉴定在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发挥着重要作用,主要包括如下:
1. 确保各类房屋的使用安全
房屋投入使用后,有形、无形和人为的损伤无时不在发生,维护不当或若加固维修不 及时,房屋的可靠性就会迅速降低,使用寿命大幅度缩短,甚至出现房屋倒塌的事故。我 国多年来受“重建设,轻管理”思想的影响,对已建成房屋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也缺乏健全的管理制度,往往是房屋功能明显损耗或损坏严重时才进行鉴定,其结果是造成房屋的使用寿命缩短,维修费用大大增加,有的甚至危及人民的财产和生命的安全。在正确使用的前提下,应该通过对房屋定期鉴定,合理维护,保证房 屋各部分处于正常、安全状态。
1. 促进城市危旧房屋的改造
20世纪50〜60年代,为解决城镇职工住房问题,一些城市大力兴建了砖混结构、砖 木结构或简易结构房屋;还有少量存在*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建造的砖木结构或简易结 构房屋。这些房屋经过几十年甚至上**的风雨剥蚀和各种自然的、人为的损坏,绝大部 分已成为危险房屋。通过对这些房屋实施安全鉴定,可以尽早地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 排险解危措施,较大限度地减少房屋倒塌事故的发生和人员财产损失。也能查清危旧 房屋的结构类型、使用情况和分布状况,促进危旧房屋相对集中的区域有计划、有重点的 翻建、改造。
2. 起到防灾和减灾作用
房屋遭受自然灾害或火灾等突发事件的侵袭后,房屋的结构会受到不同程度地损伤甚 至破坏,通过对受损房屋进行鉴定来确定房屋是否符合安全使用条件,或采取排险解危措 施后继续使用。另一方面,加强房屋的定期鉴定,可以及时维护、加固已损坏房屋,保持 房屋预定的抵御突发灾害的能力,从而降低自然灾害或火灾等突发事故等给房屋造成的破 坏或人员财产损失,起到防灾减灾的作用。
3. 为**裁决提供技术依据
随着经济的发展、法律法规的完善及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在大量的公、私房新 建或装修、改扩建施工中,出现了不少相互影响,甚至造成损失,并引起房屋纠纷的事件。 当诉讼关系形成后,法院或其他仲裁机构等,可以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房屋损坏原因、 程度及危险等进行鉴定,为**裁决提供技术依据。房屋安全鉴定必须实事求是、科学公 正,在为维护正当利益和社会安定团结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