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办理详细条件
出境游应当向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经营旅行社业务满两年、且连续两年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承诺书和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深圳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办理详细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30万元(认缴制);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即申请人拥有产权或者申请人租用且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非住宅)用房,能够满足业务经营的需要;
(三)有必要的营业设施,包括传真机、复印机、2部以上直线固定电话等办公设备;
(四)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五)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是指具有旅行社从业经历或者相关经历的经理人员和计调人员;“必要的导游”是指有不低于旅行社在职员工总数20%且不少于3名、与旅行社签订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持有导游证的导游;
(六)在国家旅游局指定的银行存入设立保证金账户,存入20万元保证金或办理相应的银行担保。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旅行已经渐渐成为人们的生活方式之一,在过去的年代,有些人也许一辈子都没能走出自己的小镇,但现在交通那么便利,您只需要买个车票就能环游世界。但为了确保旅行的体验,兼顾旅行中的风险,大部分人都考虑报名旅行社,让旅行社规划一条旅游路线,起码渠道陌生的地方,遇到一些突发状况,还能有人帮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