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造安全评估检测鉴定标准
危房安全检测评估项目实例展示:
1组成部分(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鉴定评级
1、地基基础——根据现场检测结果,房屋整体无明显倾斜趋势,未发现建筑物存在明显基础不均匀沉降的迹象和变形,上部主体和围护结构无明显因基础不均匀沉降产生的变形和裂缝等;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第5.2.2条第1款,评定地基基础为a级(无危险点)结构。
2、上部承重结构构件——根据现场检测结果,木梁、木柱普遍有不同程度的腐朽,个别木质构件剔除外部木材后发现内部腐朽严重,颜色呈深褐色,木材易被捻成粉末,均为危险构件(Td)。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第5.2.2条第4款,评定上部承重结构为d级(整体危险)结构。
3、围护结构构件——墙体、门窗等外观现状基本完好,屋面防水层基本完好,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第5.2.2条第1款,评定围护结构为a级(无危险点)结构。
2 房屋危险性鉴定地基基础为a级(无危险点)结构,上部承重结构为d级(整体危险)结构,围护结构为a级(无危险点)结构,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2004年版)的相关条款和5.3节的规定,综合评定**中心小学文昌阁为D级房屋,即承重结构承重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3 建议 房屋为D级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建议拆除重建。
危房是因承重构件的危险导致结构的危险而产生的 ,鉴定房屋是否危险 ,其前提是鉴定房屋构件是否危险。 结构不同、构件的材质不同 ,其危险值亦不同。 构件的结构形式、受力条件、制作方法、制造技术、受力方式不同 ,其危险值也各不相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中所指的构件,是指房屋的承重构件; 所指的结构,系指由承重构件组成的受力体系。必须明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中构件的分项与《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的分项方法有所不同。前者是以承重构件为核心,并将与承重构件或房屋结构有联系的部分也纳入鉴定范围之内 ,主要考虑对承重构件或房屋结构的影响。 而后者则将房屋的相同部分进行分项,评定时主要以自身质量为依据 , 进行等级划分 ,不考虑其它部分的影响。
砌体结构构件有下列现象之一者,应评为危险点:
(1)受压构件承载力小于其作用效应的85%;
(2)受压墙、柱沿受力方向产生缝宽2mm,缝长超过层高1/2的竖向裂缝,或产生缝长超过1/3的多条竖向裂缝;
(3)受压墙、柱表面风化、剥落、砂浆粉化,有效截面削弱达1/4以上;
(4)支撑梁或屋架端部的墙体或柱截面因局部受压产生多条竖向裂缝,或裂缝宽度已超过1mm;
(5)墙柱因偏心受压产生水平裂缝,缝宽大于0.5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