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申请的办理条件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办理相关流程介绍,举办外国的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参加的营业性演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与其举办的营业性演出相适应的资金;(二)有2年以上举办营业性演出的经历;(三)举办营业性演出前2年内无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记录。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指的是具有开展经营性演出活动申请资格的承办者,在通过了文化部或者各地文化局审核后取得的一种允许其可以正式演出的演出许可性证书。其中,申请资格指的是取得文艺性演出许可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及个体演员,方可从事各类营业性演出活动。营业性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无论是国外来华的演出,还是大陆、港澳台的演出,都属于营业性演出
深圳营业性演出许可申请办理的条件:
(一)经营范围里必须要有演出经纪
(二)港澳台外资除外需添加条件
(三)实体办公地址(不需要核查,不要提供集中区的注册地址)
(四)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演出经纪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