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是指投资者将资金或其他资源投入到国外的经济活动中。
什么是境外投资?
境外投资是指将资金或其他资源投入到国外的经济活动中。
为什么要进行境外投资?
进行境外投资可以实现资本的跨境流动,提高投资收益率,降低投资风险,拓宽市场空间等。
境外投资有哪些形式?
境外投资可以通过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购重组、股权投资、债券投资、直接投资等形式进行。
境外投资的风险有哪些?
境外投资面临的风险包括政治风险、经济风险、汇率风险、法律法规风险、市场风险等。
如何规避境外投资风险?
规避境外投资风险可以通过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建立风险管理体系,选择合适的投资项目和合作伙伴等方法。
境外投资是指投资者将资金投入到海外市场中,参与该国的经济活动的行为。这一现象的出现背景有以下几个方面:
全球化发展趋势: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经济、贸易和金融等领域的联系日益紧密,境外投资成为了各国企业和个人获取更多机会和资源的一种方式。
市场机会和潜力: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市场规模、消费者需求以及发展潜力各不相同,一些国家提供了更好的市场机会,吸引了大量的境外投资。
资源优势:某些国家拥有独特的资源优势,例如丰富的自然资源、先进的技术和产业基础等,吸引了许多投资者跨国进行投资。
政策支持:许多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境外投资的政策措施,例如减税、简化审批程序等,吸引了更多投资者的关注。
境外投资的出现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改变:
就业机会增加:境外投资活动的开展为当地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提高了劳动力的就业率和生活水平。
经济发展推动:境外投资带来的资金和技术的引进,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壮大,改善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条件。
文化交流增多:境外投资的开展,使得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文化交流更加频繁,加深了彼此间的了解和认识。
产品和服务多样化:境外投资活动的加强,带来了更多种类和更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满足了人们多样化的消费需求。
境外投资的出现不仅为投资者带来了机遇和回报,也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积极的变化和福利。
ODI,英文全称为Overseas DirectInvestment,即境外直接投资,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以投入资产、权益或提供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得境外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投资活动。
国内企业投资中国港澳台地区及其它国家和地区的企业时,不论是新设公司、新建项目还是并购股权,只要涉及直接或间接获得境外公司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就需要进行境外投资备案。如果企业境外投资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需要实行核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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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做境外投资备案?
1、以合法合规的方式完成境内资金出境,达到境外获取外币的目的;
2、开拓境外市场,获得当地政策或税务优惠,加快资本积累速度;
3、方便与境外客户的业务转账,减少转账手续和成本(如跨境电商);
4、越早获得批复并汇出投资资金,就越早获得境外投资主动权与优先权;
5、企业境外上市,无合规障碍;
6、后续境外资金返程回国投资,可以享受省市各级财政部门给予的相应资金补贴。
哪些境外投资项目需要备案?
2017年8月18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外交部关于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将境外投资项目分成了鼓励开展、限制开展和禁止开展三类情况,通过“鼓励发展+负面清单”模式引导和规范企业境外投资方向。
限制类还包括:
1、赴与我国未建交、发生战乱或者我国缔结的双多边条约或协议规定需要限制的敏感国家和地区开展境外投资;
2、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
以上情况须经境外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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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投资备案流程
1、商务局核准或备案,发放《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应在收到证书2年内,在境外开展投资;
2、发改委立项,核准或备案,境内投资人签署各项所需法律文件,发放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3、外汇管理局备案,银行审核发放外汇,向境内企业发放《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
备注:
1、商务局和发改委审批备案可同步进行;
2、境外投资备案主要需要取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发改委)或地方发改委的核准或备案、商务局或地方商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地方分局(所在地银行直接办理,地方外管局通过银行实施间接监管)的外汇登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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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境外投资备案常见问题
Q1 : 商务部门对哪些主体开展境外投资进行备案?
A1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第二条规定,境外投资主体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
Q2 : 事业单位法人境外投资可以备案吗?
A2 :可以。《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第三十六条规定:事业单位法人开展境外投资参照本办法执行。
Q3 : 非企业法人境外投资可以备案吗?
A3:非企业法人在境外投资设立企业,应按照《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办理;非企业法人在境外设立机构,不属于商务主管部门境外投资管理范畴,不能为其办理备案手续。
Q4 : 国内自然人以个人名义境外投资可以备案吗?
A4:不可以。自然人境外投资不属于商务主管部门管理范畴。(自然人在境外为上市融资而设立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目前由外汇局负责办理37号文备案登记。)
Q5 : 国内金融企业境外投资可以备案吗?
A5 :国内金融企业境外投资非金融企业属于商务部管理范畴,可以备案,但应征求金融监管部门意见。
Q6 : 国内企业成立未满一年,可以境外投资备案吗?
A6 :可以。但需对相关资金来源和资金构成进行说明。
Q7 : 国内企业可以跨行业境外投资备案吗?
A7 :可以。若境内外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资格资质有要求的,企业应当取得相关证明文件。
Q8 : 国内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由哪一方办理境外投资备案?
A8:《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第十四条规定,投资主体为两个以上共同开展境外投资的,应当由相对大股东在征求其他投资方书面同意后办理备案。如果各方持股比例相等,应当协商后由一方办理备案。
Q9 : 国内投资主体境外投资参股比例小于10%可以备案吗?
A9 :可以。
Q10 : 中央企业在地方的下属企业如何办理境外投资备案?
A10 :中央企业在地方的下属企业应通过中央企业集团总部在商务部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手续。
Q11 : 中央企业参股地方企业如何办理境外投资备案?
A11:若地方企业股份占比大,由地方企业在省商务厅或设区市商务局(委)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手续;若中央企业股份占比大,由中央企业在商务部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手续。
Q12 : 国内企业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需要备案吗?
A12:需要备案在当前全球化深入发展的背景下,国内企业出海已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实现国际化战略的重要路径。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迈出国门,境外上市逐渐成为企业扩张的重要手段。在企业境外上市活动中不可避免地涉及跨境资金流动,而外汇合规是监管部门对境外上市备案的重点关注领域之一。
由于我国是有一定外汇管制的国家,无论个人还是企业投资,境内外的资金不可以随便进出,需要遵守国家对个人和企业外汇管制的要求,关于37号文登记及ODI投资备案的相关运作手续应运而生。在实际操作中两者容易被混淆,本文将围绕这个话题进行梳理解析,以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相关管理措施。
一、
关于37号文登记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37号文),简称37号文。主要是对境内居民到境外投融资之后并返程投资的一个合规性政策,是由外汇管理局监管受理,受理对象为自然人,并非法人和企业。受理完成后,得到的是一份外汇管理局发放的备案表格。这是我国个人,也就是自然人唯一的境外投融资的合规途径。
适用人群
37号文适用于大多数由中国人设立的境外公司,包括由开曼公司、BVI公司控股的海外上市公司等。根据37号文规定,在境外上市时,1)中国企业创始人2)中国企业的其他中国籍自然人股东3)中国企业上市前的ESOP(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已行权员工,以上三类人群都需要通过持有的境内公司的权益完成37号文登记,且不接受自然人个人以非公司股东身份进行登记。
登记需要在“出资”之前完成,这里的“出资”在搭建红筹架构中,指的是设立WFOE(外商独资企业)或境内运营实体变更为WFOE的行为。在实际操作中,有些银行可能会要求在境内实体公司完成引入外商投资者、由内资企业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之前,必须完成37号文登记,以此确保合规性和资金的合法流动。
37号文登记流程
步:设立境内权益公司
一般来说,境内自然人需要先行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成为该公司股东,为后续37号文登记奠定了基础。37号文登记需要在境内权益(内资公司)注册地的银行进行申报。
第二步:设立海外公司
先在英属维尔京群岛(BVI)设立公司,继而在开曼群岛(Cayman)设立实体,后在香港(HK)设立公司。这一系列海外公司设立过程旨在搭建符合跨境投资需求的离岸架构。
第三步:办理37号文登记
37号文的登记需要在银行完成。登记材料提交相应银行并根据银行反馈对材料进行修改,待审批通过后,银行会下发《业务登记凭证》和《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
第四步:设立WOFE,完成境外融资及返程投资
WOFE设立后,用来协议控制国内运营实体,VIE架构亦初步搭建完成,随后即可完成境外融资及返程投资(如涉及员工股权激励相关37号文登记,可能会需要提供已搭建VIE架构相关证明材料)
)
37号文登记所需资料
1.书面申请与《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一式两份)
2.境内居民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3.特殊目的公司登记注册文件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证明文件(如股东名册、认缴人名册等)
4.境内外企业权力机构同意境外投融资的决议书(企业尚未设立的,提供权益所有人同意境外投融资的书面说明)
5.境内居民个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拟境外投融资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或者合法持有境外资产或权益的证明文件
6.在前述材料不能充分说明交易的真实性或申请材料之间的一致性时,要求提供的补充材料
二、
ODI境外投资备案
ODI(Overseas DirectInvestment),即境外直接投资,是指境内企业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后,通过新设、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直接参与投资,并拥有或获得境外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和经营权等权益。
ODI境外投资备案,实质是指中国境内的企业用自己的资金或资产到境外新设或者并购境外公司前,需要在境内企业注册地的相关部门所履行的合规备案手续。
ODI备案适用主体
1.境外上市企业(红筹/VIE架构搭建)
2.境外直接投资、并购及扩张需求的企业
3.国内公司在海外设立的子公司,要再返回国内设立外资企业。
4.在“一带一路”国家投资设立工厂的企业
5.跨境电商卖家
ODI备案流程
ODI备案涉及商务部、发改委以及外汇局三个部门。由商务部负责整体审核企业境外投资事项,为符合要求的企业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发改委负责监管企业境外投资行业流向,为满足条件的企业颁发《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两个部门的境外投资审查原则上相互独立,可以启动、分别报送。后,由外管局负责监管外汇登记和资金出境的相关手续,向境内企业发放《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
)
ODI申请材料
1. 境外投资备案表
2. 营业执照副本
3.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的相关章程(合同、协议)
4. 相关的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
5. 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 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 (包括:尽职调查、可研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价)
7. 并购类对外投资需要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8. 境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9. 投资主体自有资产证明
10. 股东、董事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