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公民应证明自己符合EB-2类别的资格。外国公民应属于以下类别之一:
持有美国高.级学位或外国同等学历的人
持有美国高.级学位或外国同等学历的人符合EB-2类别的资格。从美国大学或外国同等大学获得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可算作EB-2的高.级学位。USCIS还为没有高.级学位的人设计了另一种替代方案。事实上,拥有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并在该专.业领域拥有至少五年的渐进式经验也可以替代“高.级学位”要求。
具有杰出能力的个人
个人也可以通过证明自己在科学、艺术、商业、教育或体育方面具有杰出能力来满足EB-2的要求。“杰出能力”是指专.业水平远远高于该专.业领域的通常水平。
USCIS会考虑多种因素来确定外国申请人的杰出能力:
获得与外国申请人杰出能力领域相关的学院、大学、学校或其他学习机构颁发的学位、文凭、证书或类似奖项
在外国申请人的职业领域拥有10年全职工作经验
执业许可证或外国申请人职业或职业证书
证明外国申请人因服务而获得高薪或其他报酬的证据
专.业协会成员资格
同行、政府机构、专.业或商业组织认可外国申请人的成就和对其领域的重大贡献
任何其他类似的资格证明
注意:要获得基于杰出能力的EB-2资格,必须满足上述三个标准。如果您不确定自己是否符合资格,找我们,我们将非常乐意为您提供帮助。我们的美国移民律师拥有加利福尼亚州律师执照,美国移民律师公会成员,自2009年以来一直在美国移民法领域执业,尤其擅长申办美国杰出人才绿卡(EB1A),成功申请I-140移民数百件,保持着极高的获批率。请关注厷众号“美国移民指导”与移民律师助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