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翻唱?才不算侵权

更新:2024-10-11 10:00 发布者IP:120.230.192.116 浏览:0次
发布企业
深圳市粤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2
主体名称:
深圳市粤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359712223H
报价
请来电询价
关键词
音乐推广,歌曲翻唱
所在地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杨美社区杨马小区11栋侨香苑906(注册地址)
手机
13247555979
联系人
粤兔-潘帅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请卖家联系我
13247555979

产品详细介绍

微信图片_20230717123608.jpg


要进行翻唱且不算侵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明确法律规定


要清楚我国《著作权法》中关于音乐作品翻唱的相关规定。一般来说,翻唱他人的音乐作品如果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等非商业目的,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但如果要将翻唱作品进行公开传播,比如在网络平台上发布、在演出中演唱等商业性使用,就需要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


选择合适的歌曲来源


  1. 已过版权保护期的作品:

    很多经典老歌可能已经过了版权保护期。通常,作者去世后 50年,其作品的版权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这些作品进行翻唱,无需获得授权也不算侵权。例如,贝多芬、莫扎特等古典音乐大师的作品,以及一些年代较为久远的民间音乐等。

  2. 明确授权可翻唱的作品:

    一些音乐平台或版权方会明确表示某些歌曲可以供用户进行翻唱。例如,某些音乐平台举办的翻唱活动中,会列出一些可以翻唱的歌曲清单,并提供相应的伴奏资源。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按照活动规则进行翻唱并在指定平台发布,一般不会构成侵权。

    也有一些独立音乐人或乐队会在自己的官方网站、社交媒体上明确表示欢迎他人翻唱自己的作品。如果得到了他们的明确许可,进行翻唱也不会有侵权风险。


正确标注作品信息


  1. 注明原唱信息:

    在翻唱作品的视频标题、描述或者音频文件的元数据中,一定要明确注明原唱歌手、词曲作者等信息。这样可以表明你对原作品的尊重,也能让观众清楚地知道原作品的来源。例如,在抖音上发布翻唱视频时,可以在视频标题中写上 “翻唱:原唱歌手名 - 歌曲名”。

  2. 说明翻唱用途:

    如果翻唱作品是用于非商业目的,如个人娱乐、学校演出等,可以在作品中注明 “仅供学习交流,非商业用途”等字样。这样可以避免可能的版权纠纷,也向观众传达了你的使用意图。


避免不当修改


  1. 不得歪曲篡改原作:

    在翻唱过程中,不能对原作品进行恶意的歪曲、篡改或者恶搞。要保持原作品的基本风格和主题,尊重原作者的创作意图。如果对原作品进行过度的改编,可能会被认为是侵犯了原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例如,不能将一首深情的情歌改得面目全非,变成搞笑风格,或者改变原歌曲的主题和情感表达,使其传达出与原作完全不同的意思。

  2. 不进行恶意对比:

    不要在翻唱作品中进行不恰当的对比,尤其是不能贬低原唱或者其他翻唱版本。每个歌手都有自己的风格和特点,翻唱应该是一种对原作品的致敬和再创作,而不是用来挑起争端或者制造不良竞争。

    比如,不能在视频中说 “我的翻唱比原唱好听多了” 之类的话,这样容易引起版权纠纷,也会给观众留下不好的印象。


合理使用翻唱作品


  1. 非商业性使用:

    如果翻唱作品仅用于个人娱乐、分享给朋友或者在学校、社区等非商业场合演出,一般不会构成侵权。但要注意控制传播范围,不要将作品广泛传播到商业平台或者用于商业目的。

    例如,可以在家庭聚会上演唱翻唱歌曲,或者将翻唱视频分享到个人的社交媒体账号上供朋友欣赏,但不要通过这些视频获得商业利益。

  2. 遵守平台规定:

    如果要在网络平台上发布翻唱作品,一定要遵守平台的相关规定。不同的平台对于翻唱作品的管理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有些平台可能需要获得版权方的授权才能发布翻唱作品,而有些平台则允许用户在一定条件下发布翻唱作品。

    比如,在抖音上发布翻唱视频时,要注意平台的版权提示和要求。如果平台要求获得授权才能发布某些歌曲的翻唱作品,就一定要遵守规定,否则可能会面临视频被下架或者账号被处罚的风险。


所属分类:中国商务服务网 / 其他广告服务
怎么翻唱?才不算侵权的文档下载: PDF DOC TXT
关于深圳市粤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法定代表人雷永敏
注册资本10
主营产品歌曲推广、视频推广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影摄制服务。
公司简介原创音乐推广/音乐推广/网红达人推广/音乐制作/企业宣传片/mv收购原创音乐/专辑制作/音乐版权/打造网红音乐人/短视频/音乐推广/热歌打榜/提高歌手版权收益/提高歌手热度/推广投入可收回/产生更好收益/音乐版权/音乐专辑制作/打造网红音乐人/音乐热歌推广/音乐活动策划/互联网推广/小红书推广/笔记置顶/下拉词/短视频热门推广/小红书素人笔记代写/代发/等等业务/网易云音乐/QQ音乐/酷狗音乐/小 ...
公司新闻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企业自行发布,本站完全免费,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