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一些成功音乐人保护自己音乐版权的案例:
谷建芬:
事件经过:谷建芬老师是中国流行音乐的重要人物,创作了近千首作品。她一直积极维护音乐版权,曾遇到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她的法律团队经过努力,与侵权方反复磋商,Zui终达成和解,成功维权。
意义:谷建芬老师的维权行动不仅为自己争取到了合法权益,也为广大音乐创作者树立了榜样,让更多人意识到音乐版权保护的重要性,对推动中国音乐版权事业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吴青峰:
事件经过:吴青峰与前老板兼恩师林暐哲之间存在著作权纠纷。2018 年 12 月 31日,吴青峰和林暐哲发表共同声明结束合作关系,但林暐哲于 2019 年主张两人的经纪合约仍存续,控诉吴青峰公开演唱专辑《太空人》及12 首歌曲侵权。经过一审和二审,法院均认定双方合约已终止,吴青峰胜诉。
意义:该案例明确了音乐人与合作方之间的版权归属问题,提醒音乐人在合作过程中要明确合同条款,保护好自己的权益。也为其他遇到类似纠纷的音乐人提供了参考和借鉴。
刀郎:
起诉降央卓玛:刀郎的歌曲被降央卓玛多次翻唱用于商业演出,刀郎团队对降央卓玛提起诉讼。Zui终,降央卓玛被判赔偿 7.5万元。这一案例维护了刀郎的音乐版权,也让更多音乐人意识到翻唱和商业演出需要获得原作者的授权。
坚持版权付费理念:刀郎明白音乐人依靠 VIP版权收入维持生计,他反对将音乐免费开放的行为,认为这会影响音乐人的创作积极性和生计,这种对版权的尊重和维护理念,为音乐行业树立了正确的价值观。
周杰伦:
事件经过:周杰伦的数字专辑、MV 片段等被铸造成 NFT(非同质化代币),并在短时间内售罄。NFT的唯一性明确了音乐作品的版权归属,防止了盗版和侵权,也为周杰伦带来了可观的收入。
意义:周杰伦的案例展示了新兴技术在音乐版权保护中的应用潜力,为音乐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和商业模式,也为其他音乐人提供了一种新的版权保护思路。
鲁朝阳:
事件经过:歌星鲁朝阳将自己的五首原唱歌曲,包括《中国梦我的梦》《老婆为了我》《妈孩儿想您啦》《好运年年》《爱我人民爱我军》等,在云南省版权局进行了音乐版权登记,并获得了作品登记证书。他表示不反对别人翻唱自己的音乐作品,但需要征得授权,商业演出行为则必须获得本人授权。
意义:鲁朝阳的做法体现了他对版权的重视,通过版权登记,他的音乐作品得到了法律保护,有助于避免作品被未经授权的商业演出使用,对规范音乐版权市场具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