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车牌年检新规解读
取消申办不同类型两地牌指标的关联核查纳税要求
根据新规,对已经以纳税条件申办投资类指标的申请人,在申办资格类、人才类、捐赠类等其他类型指标时,不再核查相关投资类指标内承单位的纳税情况。这一调整意味着,只要符合对应条件,申请人即可直接申办其他类型指标,无需重复提供纳税证明。
统一调整资格类、人才类及投资高新企业类两地牌指标为长期有效
自2019年4月15日后申办的资格类、人才类及投资高新企业类两地牌指标,有效期由5年调整为长期有效。这意味着,只要粤港澳车牌存在,该类车牌指标便一直有效,无需提供相应资格条件证明。这一调整大大降低了粤港澳车牌延期的限制。
放宽主驾驶人备案两地牌车辆的数量
新规放宽了主驾驶人备案两地牌车辆的数量限制。现在,只要满足担任粤港澳主司机的条件,即可备案成其他粤港澳车牌的主司机,且没有车辆数量的限制。这一调整提高了跨境通行的便利性和灵活性。
优化申办两地牌的港澳非营运小汽车措施
已办理两地牌的9座(含)以下港澳非营运小汽车(不包括面包车),自港澳地区注册登记之日起10年以内仅上线检验1次,即第2、4、8年免上线检验直接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第6年须上线检验;10年(含)以上的每年上线检验1次。这一调整简化了检验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