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标使用证据提交指南!

2024-12-23 08:00 111.121.86.93 1次
发布企业
深圳市捷胤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商铺
认证
资质核验:
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
入驻顺企:
6
主体名称:
深圳市捷胤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440300MA5F1CHG7C
报价
请来电询价
所在地
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后瑞社区后瑞第二工业区12栋A205(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0755-23070824
手机
15112406503
IPR
文阶银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请卖家联系我

产品详细介绍

一、使用证据是什么?
美国商标使用证据是指能够证明商标在商业活动中实际使用于指定商品或服务上的材料。
例如,带有商标的商品标签、包装、产品实物照片、销售单据(如发票、合同)、广告宣传材料(宣传册、海报、广告视频)、网页截图等。这些证据需要清晰地显示商标与商品或服务的关联。
二、使用证据提交的必要性:
提交使用证据是美国商标注册的重要环节。它有助于证明商标的真实使用,确保商标注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美国商标法注重商标的实际使用,只有通过提交使用证据,商标局才能确认申请人确实在商业活动中使用了该商标,从而给予商标保护。
提交使用证据也可以防止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三、证据提交时间:
一般来说,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或在规定的时间内(通常是收到商标局通知后的一定期限内)需要提交使用证据。如果是基于意向使用申请商标,申请人需要在商标局规定的时间内(通常是收到通知后的6 个月内)提交使用证据,否则商标申请可能会被视为放弃。
四、证据的形式:
1.产品标签和包装:产品标签应包含商标及产品相关信息,包装上的商标应位置显著且设计统一。
2.产品实物照片:从不同角度拍摄,清晰展示商标在产品上的位置和整体效果。
3.销售单据:如销售发票、合同、订单确认单等,需明确显示商标、产品或服务信息、交易日期等。
4.广告宣传材料:包括宣传册、海报、广告视频等,突出商标并体现其与产品或服务的关联性。
5.网页截图:包含商标在网站上的位置、网址、日期等信息。
五、使用证据提交的要求:
1.真实性:使用证据必须是真实的,不得伪造或篡改。
2.关联性:证据要能够清晰地证明商标与指定的商品或服务的实际使用关系。
3.清晰性:证据应清晰可辨,商标和相关信息能够清楚地被识别。
4.完整性:提供的证据应尽可能完整,涵盖商标使用的多个方面,如生产、销售、宣传等环节。
六、注意事项:
1.确保商标的使用方式与申请时描述的一致。如果商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了变化,可能会影响商标的注册和保护。
2.保存好原始证据。在提交使用证据的商家应妥善保存原始文件,以备商标局可能的审查或后续的争议解决。
3.注意证据的时效性。提交的证据应在商标申请日期之前或之后的合理时间内,以证明商标的持续使用。
4.如果委托代理机构提交使用证据,要确保代理机构的合法性和专业性,避免因代理机构的失误导致商标申请出现问题。
正确提交美国商标使用证据对于成功注册和保护商标至关重要。申请人应严格按照要求准备和提交使用证据,确保商标注册申请的顺利进行。

 


所属分类:中国商务服务网 / 其他知识产权服务
美国商标使用证据提交指南!的文档下载: PDF DOC TXT
关于深圳市捷胤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商铺首页 | 更多产品 | 联系方式 | 黄页介绍
成立日期2018年03月15日
法定代表人文阶银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主营产品商标,专利,版权,VAT注册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商标、版权、专利等相关知识产权代理及咨询;法律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涉及审批事项的,须获得有关批准文件方可经营);商务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保险及其它金融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
公司简介深圳市捷胤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是一家经过政府部门批准,在国家商标局备案的综合性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致力于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商标专利注册、知识产权侵权维权和管理监控。旗下业务范围有:●国内外商标查询、注册、转让、变更、续展;●国内外专利申请、检索、转让、无效宣告、侵权诉讼;●版权登记、亚马逊品牌备案、海关备案;●企业知识产权法律顾问、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美国、香港、深圳公司注册、欧盟和中东v ...
公司新闻
顺企网 | 公司 | 黄页 | 产品 | 采购 | 资讯 | 免费注册 轻松建站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由深圳市捷胤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自行发布,交易请核实资质,谨防诈骗,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   法律声明  联系顺企网
© 11467.com 顺企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 粤B2-20160116 / 粤ICP备12079258号 / 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007号 / 互联网药品信息许可证:(粤)—经营性—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