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桥口岸申请两地车牌条件
内地企业申请入出香港商务车FV指标(港珠澳大桥口岸)
(一)申请条件
1.在广东省登记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3年内(含申办当年)纳税累计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以申请1个
2.已申请非大桥口岸的内地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的商户,不受以往数量限制,符合上述申办条件,可申请办理。
(二)办事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
2.驾驶人的出入境证件。
境外商户申请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粤Z指标(港珠澳大桥口岸)
(一)申请条件
1.境外投资者(境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在广东省投资,3年内(含申办年度)累计纳税额达到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1个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累计纳税额达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第2个;累计纳税额达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第3个。
2.已申请非大桥口岸港澳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的境外投资商户,不受以往数量限制,符合上述申办条件,可申请办理。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回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商户批准证书》。属于外资金融机构的,提交《金融业务许可证》;属于境外投资办学、医疗、联营律师事务所等的,提交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
3.商户登记文件
(1)商户为港澳台公司的。
属香港有限公司的,提交该公司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署《商业登记证》和公司注册处《公司注册证书》;属香港无限公司的,提交该公司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署《商业登记证》和税务局商业登记署《法定代表人团体的商业登记申请书》;
属澳门公司的,提交该公司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证明》(登录及附注);
属台湾地区公司的,提交台湾地区商业登记证明文件。
(2)商户为海外公司的,提交海外商业登记证(经广东省内公证处或司法部认可的港澳律师行翻译的中文翻译本)。
(3)商户为自然人的,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士提交护照及护照的广东省内公证或司法部认可的港澳律师行中文翻译本原件。
4.车辆登记文件
4.1车辆所有人登记名称与投资者名称不一致的,提交以下材料证明两者存在隶属关系(子母公司、股东或董事);
4.2投资者为香港有限公司的,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司注册处《周年申报表》;
4.3投资者为香港无限公司的,提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税务局商业登记署《法定代表人团体的商业登记申请书》;
4.4投资者为澳门公司的,提交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证明》;
4.5投资者为海外公司的,提交海外公司股权关系文件,并由司法部认可的港澳律师行进行证明及翻译。
深圳口岸FV车牌申请办理条件:
1、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并已在广东省登记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可以申办1个内地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2、在广东省登记的金融机构,或在内地登记的金融机构在广东省的分支机构,其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可以申办1个内地入出香港商务车指标(不予增办)
深圳口岸粤Z车牌申请办理条件:
1、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5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1个商务车指标2、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2个商务车指标3、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3个商务车指标4、从申办第4个商务车指标起,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每增加100万元即可增办1个商务车指标,蕞多不超过15个(包括该商户已申办的所有粤港、粤澳商务车指标)
粤港两地车牌申请全流程
一、香港籍车辆(香港入出内地小汽车)
1.申请人登录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政务服务网(http://gdga.gd.gov.cn/jgj/index.html)网上办事大厅,填写相关资料,提交审核通过后,审核结果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
2.申请人按照手机短信通知时间到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办证大厅提交材料,受理、拍照,获准后选择机动车号牌号码,领取受理回执。申请人可自愿选择邮寄领证。
3.申请人收到审核通过短信通知后,凭受理回执到中国检验有限公司汽车检验中心验车;购买内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4.验车通过2个工作日后,申请人交纳牌证工本费,凭受理回执到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办证大厅领取《粤港澳机动车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以下称批文卡)、机动车行驶证。(特别提示:此前现场受理时选择邮寄服务的,则不需到办证大厅领证)
5.申请人凭批文卡到香港运输署过境服务分组申请领取《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即禁区纸)。
6.申请人凭批文卡等相关材料到深圳海关隶属皇岗海关办理海关备案手续,取得海关核发的备案证明及车辆通关证件。
7.申请人凭批文卡、驾驶人出境入境证件等相关材料到深圳边检总站皇岗边检站办理边检备案手续。(特别提示:首.次备案驾驶人需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办理。)
8.备案驾驶人驾车经获准通行的深港口岸通关,到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文锦渡车管所领取内地机动车号牌并固封。
9.备案驾驶人驾车到深圳海关隶属皇岗海关验车,凭批文卡等相关材料,申请领取安装用于口岸通关的车辆电子识别标签(即车卡)和驾驶人电子识别标签(即司机卡)。
办结上述手续后,备案驾驶人即可携带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批文卡、海关核发的车辆通关证件等相关证件,驾车经获准通行的深港口岸往来粤港两地。
二、内地籍车辆(内地入出香港小汽车)
2.申请人按照手机短信通知时间到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办证大厅提交材料,受理、拍照,领取受理回执。申请人可自愿选择邮寄领证。
3.申请人交纳牌证工本费,凭受理回执按照回执上的领证日期到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办证大厅领取称批文卡。(特别提示:此前现场受理时选择邮寄服务的,则不需到办证大厅领证)
4.申请人购买香港机动车保险,到香港运输署过境服务分组申请香港机动车号牌的号码、《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有效期较短)、《国际通行许可证》。
5.申请人到香港机动车号牌制作机构,制作并取得号牌;到香港上葵涌验车中心预约验车;预约成功后,申请人回到内地自行固封香港机动车号牌。
6.申请人凭香港《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国际通行许可证》和批文卡到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办证大厅办理香港机动车号牌号码的备案手续,领取更新后的批文卡。(本环节可选择网上办理)
7.申请人凭批文卡等相关材料驾车到深圳海关隶属皇岗海关办理海关备案手续,取得海关核发的备案证明及车辆通关证件;申请领取安装用于口岸通关的车辆电子识别标签(即车卡)和驾驶人电子识别标签(即司机卡)。
8.申请人凭批文卡、驾驶人出境入境证件等相关材料到深圳边检总站皇岗边检站办理边检备案手续。(特别提示:首.次备案驾驶人需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办理)
9.备案驾驶人驾车经获准通行的深港口岸前往香港,按照预约时间,凭批文卡、机动车行驶证等相关材料到香港上葵涌验车中心办理验车手续;并到香港运输署过境服务分组领取有效期较长的《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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