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充电桩的建设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合理规划布局:
制定详细规划方案:由政府牵头,结合城市发展规划、交通布局、人口分布等因素,制定全区电动桩建设方案细则及统一管理方案。充分利用道路两侧非机动车停车位、公共停车场、小区空地等区域,加大充电桩或充电设备设施的投入。例如,在居民区、商业区、办公区、工业园区等不同功能区域,根据实际需求和场地条件,合理规划充电桩的数量和位置,确保充电设施的覆盖面和服务能力。
优先布局重点区域:优先在县乡企事业单位、商业建筑、交通枢纽(场站)、公路沿线服务区(站)等场所配置公共充电设施,并向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乡村旅游重点村等延伸。结合乡村自驾游发展加快公路沿线、具备条件的加油站等场所充电桩建设。
完善政策支持:
出台相关政策法规:相关机构应出台更加明确和具体的政策法规,对充电桩的建设标准、安装流程、管理责任等方面进行规范,为充电桩的建设提供法律保障。例如,明确规定新建住宅小区的固定车位要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
提供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对充电桩建设和运营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的建设和运营成本,提高其参与充电桩建设的积极性。例如,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放宽电网企业相关配电网建设投资效率约束,全额纳入输配电价回收。
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
既有社区改造:各地发展改革、能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等应制定既有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改造行动计划,明确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和推进时序,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因地制宜推进。具备安装条件的居住社区要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
新建社区配套:严格落实新建居住社区配建要求,确保固定车位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预留安装条件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相关部门应在新建住宅项目规划报批、竣工验收环节依法监督。
创新商业模式和服务:
鼓励多元化投资: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充电桩的建设和运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多元化投资格局。例如,鼓励充电服务、物业服务等企业参与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统一开展停车位改造,对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在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对没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鼓励通过在居民区配建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
推广智能有序充电:将智能有序充电纳入充电基础设施和新能源汽车产品功能范围,鼓励新售新能源汽车随车配建充电桩具备有序充电功能,加快形成行业统一标准。探索在充电桩利用率较低的农村地区,建设提供光伏发电、储能、充电一体化的充电基础设施。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用户低谷时段充电。
加强技术研发和应用:
提升充电技术水平:加大对充电桩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推动大功率充电、无线充电、自动无人充电等新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提高充电设施的充电效率和安全性。例如,加快大功率充电标准制定与推广应用,加强跨行业协作,推动产业各方协同升级。
建设智能充电网络: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建设智能充电网络平台,实现充电桩的远程监控、故障诊断、运营管理等功能,提高充电设施的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加强宣传引导和教育培训:
广泛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充电桩的重要性和使用方法,提高公众对充电桩的认知度和接受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例如,多形式、多层面广泛开展电动车安全充电的宣传教育,引导居民正确使用充电桩。
开展培训:对充电桩建设和运营企业的相关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其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确保充电桩的安全运行和高效服务。对物业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充电桩的相关知识和管理要求,积极配合充电桩的建设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