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外资公司注册公证文件怎么出
在深圳注册外资公司时,需要办理相应的公证文件以证明股东或投资者的身份和资格。以下是根据深圳外资公司注册公证文件的出具流程和注意事项的详细解答:
一、公证文件的种类
股东身份公证:
若股东为港澳台自然人或国外自然人,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及通行证到深圳前海面签一次,或提供本人证件的公证书进行认证。
若股东为香港/澳门公司,提供该公司的公证书即可。
若股东为国外公司,需要将公司主体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公证内容需要包含公司名称、公司注册编号、公司注册地址、有权签字人(董事、法人)及签字样式。
若股东为台湾公司,须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经广东省公证员协会核验。
银行资信证明:
由投资者境外的开户银行出具,证明投资者的信誉度和账户往来情况。
需要一式二份及中文翻译件。
二、公证文件的出具流程
准备材料:
根据股东身份的不同,准备相应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回乡证、台胞证等)。
若是公司股东,还需准备公司的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章程等文件。
前往公证机关:
将准备好的材料带到当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若是国外公司,还需经过我国驻当地使(领)馆的认证。
翻译公证文件:
将公证文件翻译成中文,并找翻译公司盖章确认。
需要注意的是,深圳市监局目前暂不受理海牙公证文件来注册外资公司,公证文件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翻译和认证。
提交公证文件:
将公证文件及其翻译件提交给深圳市监局或指定的代理机构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