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I备案的出资方式
①实物出资(非货币出资)
一般对于新设子公司或合资公司的项目,实践中可能会存在以非货币的形式出资的情况,比如以某些设备、知识产权甚至股权等作价出资。
需要提供的资料:具备相应zizhi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类似文件,或提供其他可证明有关资产权益价值的文件(比如设备的采购合同以及发票等)。
以设备、物资等货物出资的,还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以设备、物资等货物资产出资的,除办理外汇登记手续外,在实际出资即将设备、物资交付至境外公司时,需按照海关监管要求办理口岸申报(自2017年10月25日起,海关监管方式增加代码2210对应“对外投资”)。
② 货币(现金)出资
这种出资形式是直接以货币形式投入资金,这种是比较常见的出资方式。
优势:操作简便快捷;为被投资方提供灵活的资金使用空间。
适用对象:适用于需要快速注入流动资金的情况。
③股权出资
是通过zhuan rang或增资的方式,以自身持有的股份作为投资。
优势:实现资源互补与战略协同;降低直接财务负担。
如以股权出资的,境内公司股权出资则需办理外商投资变更的相关手续,境外公司股权出资则需办理境外投资变更的相关手续。
④无形资产出资
是以知识产权、品牌价值等形式进行投资
如以国内商标、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出资的,除办理外汇登记手续外,在实际出资即变更知识产权权利人为境外公司时,需向有关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如依法需办理类似手续的,且如涉及技术出口的,可能还需要进行相应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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