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生产商和分销商均属于本安全法规的适用范围。
生产者义务
生产者的主要义务是提供安全的产品。生产者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相关信息,以使他们能够:
评估产品在整个使用过程中固有的风险(此类风险不会立即显现)
采取预防措施
这本质上意味着清晰、易读、持久的警告和说明。
生产商还必须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标明以下信息,以实现可追溯性:
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
产品编号,或适用时,其所属的产品批次
为了让生产商意识到产品的风险,他们应该:
样品测试上市产品
调查并(如有必要)记录与产品安全有关的投诉
当产品存在风险或可能存在风险时,向分销商通报此类监控的结果
法规规定,生产者应积极主动,一旦发现其投放市场或已供应的产品对消费者构成风险且不安全,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当地贸易标准局。当局将就xiaochu风险的行动提供建议,并与生产者合作完成通知。
风险评估是识别和评估危险的程序,包括三个步骤:
识别内在危险并确定其严重程度(伤害场景)
确定受伤概率
将风险与概率结合起来确定风险
使用该模型,得出的风险等级可能是“严重”、“高”、“中”和“低”
当局的执法行动
如果生产者未履行本法规规定的义务,执法机构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xiaochu消费者安全风险。这些措施被称为安全通知。只有在自愿行动未能xiaochu风险时才会使用。
暂停通知
如果存在违反法规的情况,这些通知将在进行检测和等待结果期间暂时禁止将产品投放市场或供应。
标记要求/警告要求
这些权力允许执法机构下令在特定条件下可能造成风险的产品上标注适当的警告,或要求向某些被认为特别容易受到产品危害的人群(例如,幼儿、老人等)发出具体警告。
退学通知
执法机构可以发出撤回通知,yongjiu禁止某人继续供应已经在市场上销售的被认为有危险的产品(如果生产商和分销商采取的自愿行动不足或不令人满意)。
召回通知
如果执法机构有合理理由相信某种危险产品已经提供给消费者,而自愿行动不足以xiaochu风险,则执法机构有权采取Zui后手段(即执法机构没有其他可用措施)发出召回通知。这将要求收到通知的人采取通知中确定的步骤,安排消费者退回产品。
没收和销毁
如果产品具有危险性,执法机构可向法院申请没收和销毁该产品。作为销毁的替代措施,法院可以允许将产品提供给某人进行修理或翻新或报废,但前提是必须遵守支付susong费用和开支的命令。
经销商义务
根据《通用产品法规》,不同的义务适用于其行为不会影响商品安全的消费品零售商和批发商(根据法规称为“分销商”)。
GPSR 违法行为
根据 GPSR,不履行这些义务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法规第 20条,被判有罪的个人、生产商或经销商可能面临Zui高 12 个月监禁和Zui高 20,000 英镑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