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如下:
办理流程:准备材料:根据要求收集并整理所有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或其指定的受理部门。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提交,也可以现场递交材料。
审查与受理:相关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如果材料齐全、格式规范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如果不符合要求,会当场告知原因并出具相应的告知书。
审核与决定:审核人员对材料进行详细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对于符合审核条件的,作出符合的结论;对于有不符合审核条件的,说明具体理由并告知审批人。审批人员根据审核结论作出审批决定,通过的当天予以办结并出具《营业性演出活动批复》,不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制证与送达:审批单位完成制证后,将证件送达出件窗口。申请人可以通过快递邮寄或到场领取结果。
所需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里要有相关业务范围)。
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至少3名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书(现在全国系统已联网,演出经纪人在全国演出经纪人员管理与服务系统变更完从业单位后,企业就可以提交申请)。
公司办公地址产权证和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