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业两地牌指标可以转让吗
把握政策优势:高新技术企业申请两地牌全攻略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更好满足三地居民跨境通行需求,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广东省公安厅在认真前期两地车管理情况基础上,优化车辆管理政策,将于2024年发出取消关联核查纳税要求、延长指标有效期、优化非营运小汽车、放宽主驾驶人备案车辆数量等措施。
2024年5月1日后申办的资格类、人才类及投资高新企业类两地牌指标有效期由5年调整为长期有理《粤港澳机动车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延期时,无须提供相应资格条件证明。
先说答案: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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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备案回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人民共和国境外商户批准证书》;
2.《企业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
3.商家备案文档;
①商家为港澳台地区企业的。属香港有限公司的,递交这家公司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署《商业登记证》和公司注册司注册证书》;属中国香港公司的,递交这家公司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署《商业登记税务机关商业登记署《法定代表人团体的商业登记申请书》; 属澳门公司的,递交这家公司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证明》(登陆及附表);属台湾省企业的,递交台湾省商业登记证明材料。
②商家为海外公司的,递交国外商业登记证(经广东地区公证机关或司法部门承认的香港澳门汉语翻译的中文翻译本)。
③商家为自然人,递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通行证》,其他国家人员递交护照签证及护照的广东地区公正或司法部门承认的香港澳门律师行 译本正本。
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5.车辆注册登记文档
机动车所有人备案名字与投资人名字不一致的,递交下列证明资料二者存有单位隶属(子母公司股东或执行董事): 投资人为香港有限公司的,递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司注册处《周年申报表》;投资人为香港公司的,递交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税务机关商业登记署《法定代表人团体的商业登记书》;投资人为澳门公司的,递交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商业登记证明》;投资人为海外公司的,递交海外公司股权关系文档,由司法部门承认的香港澳门律师行开展 汉语翻译。
随着政策的持续调整与优化,粤港澳两地车牌的管理规定正逐步放宽。这些政策举措不仅简化了车牌的申请流程,更极大地提升了两地车辆的通行效率。我们相信后期将有更多的企业和个人能够享受到粤港车牌所带来的便捷,进而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的互联互通和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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