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标准备案是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进行登记、存档、公开、备查的过程。
食品生产企业对报备的企业标准负责,是企业标准的第一责任人。
什么是食品生产企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考虑许可项目包含的食品类别)。在本市的食品企业,其分公司或者全资子公司(包括在外地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也可以由该企业在本市办理备案。
取得经营范围包含食品生产内容营业执照的企业,若营业执照仅包含委托生产食品的,不能界定为食品生产企业;仅包含生产食品(限外埠)的,需要符合前述情形才能界定为食品生产企业。
制定依据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
《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为什么要进行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条规定,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本企业适用,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备案需要具备什么条件?企业标准中的某一项或几项食品安全指标应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相应规定。
以下情形不属于严于标准:
增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中对该食品类别规定食品安全指标范围以外的指标;
食品添加剂使用量低于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的Zui大使用量或残留量;
营养强化剂使用量超出GB 148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规定范围值的上限;
严于推荐性标准(含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
经评估对指标限量值的调整不能起到提高食品安全保障和消费者健康保护水平的作用。
委托生产企业修改企标备案委托生产食品企业可否修改已制定的企标备案?按照《办法》规定,企标备案必须是食品生产企业,仅包含委托生产食品的企业不能进行企标备案制定、修改、修订。
在 2020 年 6 月 1日前备案的企业标准,在备案有效期内且符合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继续有效,但修改备案、修订重新备案、延续备案按新办法办理。
企业标准备案办理延续时间?企业标准备案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备案的,在备案有效期届满3个工作日前提交延续备案登记表办理延续。逾期未办理的,有效期届满后自动注销其备案号。
食品生产企业首次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二)修订备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主动对已备案的企业标准进行修订并备案,替代原备案标准,原备案标准自动失效。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发生变化时;
2.企业生产工艺或者食品原料(包括主料、配料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及配方发生改变时;
3.标准执行过程中,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
4.其他应当进行修订的情形。
(三)修改备案适用于不涉及标准重要规定内容修改的情况。
1.企业对已备案企业标准文字编辑、日期及其逻辑、有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为依据的指标单位等方面错误的修改,如文本错别字、日期错误、标准实施日期早于发布日期的逻辑错误、标准编号与企业内部已备案其他标准编号重复等;
2.企业需要变更的情形,如标准发布企业名称变更、标准适用的企业名称、地址变更等。
企业标准修改单备案完成后与原备案标准使用,随标准备案失效而失效。
(四)延续备案备案有效期届满按照规定时限申请的情况。逾期未办理延续备案,该标准备案自动失效,申报备案按“首次申请”要求申报并提供材料。
企业标准备案实行全程网上在线办理。
北京市食品安全标准管理系统
(网址https://103.83.44.207:8080/spba/login.js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