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强制性标准GB44702—2024《直接接触人体皮肤的手表外观件中有害物质限量的规定》于2024年9月29日发布,并于2025年10月1日开始实施。该标准适用于直接接触人体皮肤的金属、金属陶瓷、皮革、塑料、橡胶、合成蓝宝石和无机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制造的手表外观件。
本标准将要求分为通用要求和儿童手表(供3周岁及以上,14周岁及以下儿童使用的手表)外观件要求两部分,具体要求如下:
一
通用要求
1.镍释放量:
限量要求 | 金属和金属陶瓷(含覆盖层)的镍释放小于 0.5 μg/cm2/周 |
检测方法 | 具有覆盖程度样品按照 EN 12472的方法进行检测,其他样品按照EN 1811的方法进行检测 |
2.其他有害物质限量:皮革材料的手表外观件应符合GB 20400的要求,其他材料的手表外观件要满足以下的要求:
项目 | 限量要求 | 检测方法 | |
重金属元素* | 镉(Cd) | 小于100mg/kg | GB/T 39560.301 GB/T 39560.4 GB/T 39560.5 |
铅(Pb) | 小于1000mg/kg | ||
汞(Hg) | 小于1000mg/kg | ||
*=样品若有覆盖层,应与基材一起检测 |
二
儿童手表外观件要求
1.基本要求:符合上述通用要求
2.可迁移元素
3.限定增塑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