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格鲁吉亚不一定要办理 FTA 产地证,但办理 FTA 产地证有诸多好处。具体如下:
不强制办理的情况:
如果出口商不希望享受关税优惠政策,或者交易双方协商不使用 FTA产地证,那么可以不办理。在这种情况下,出口商可以选择办理一般原产地证 CO。一般原产地证 CO是一种非优惠性原产地证,仅用于证明货物的原产国,不提供关税减免待遇。
建议办理的情况:
享受关税优惠:中国 - 格鲁吉亚自贸协定规定,格鲁吉亚对来自中国的符合协定规定的产品给予关税优惠待遇。出口企业办理FTA 产地证(中国 - 格鲁吉亚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英文全称 “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forChina-Georgia Free Trade Agreement”,行业简称 “FormG”),能够使货物在格鲁吉亚清关时享受更低的关税甚至零关税,降低贸易成本,提高产品的价格竞争力。
提升贸易竞争力:持有 FTA产地证可以使出口商的产品在格鲁吉亚市场上更具竞争力,有助于扩大市场份额。进口商通常更愿意选择能够提供 FTA产地证的供应商,因为这可以降低他们的进口成本。
满足进口商要求:有些格鲁吉亚的进口商可能会要求出口商提供 FTA产地证,以便他们能够享受关税优惠或满足当地的贸易政策要求。为了顺利完成交易,出口商需要按照进口商的要求办理相应的产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