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建筑法规
EN1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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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 1090 标准介绍
EN1090是欧盟CE认证中建筑建材法规CPR下的关于对钢结构的标准。
该标准于2012年9月1日开始执行,并于2014年7月1日旧标准被完全废除,EN1090开始强制执行。
欧盟规定,在2014年7月1日之后,所有进入欧盟市场的钢结构必须要拿到EN1090证书,方能被允许在欧盟市场销售。
一、EN 1090-1
钢结构和铝结构-第一部分:结构部件一致性评估基本要求
适用范围
结构型钢、铝制结构及套件;
复合钢、混凝土结构钢件;
上述部件可直接或在建筑工作中作用,或作为套件的结构部件使用;
上述部件可由热轧、冷成型或以其他技术生产的构成产品制成;
可由各种形状的钢制和铝制横截面/剖面、平行产品(盘、板、条)、棒材、锻件、铸件制成;
EN 1993-1-3和EN 1999-1-4中定义的结构冷成型构件和板材;
不包括铁路系统中垂吊式天花板、铁轨、轨枕。
EN 1090-1为一致性评估标准,不能单独使用,需与EN 1090-2(钢结构施工要求)或EN1090-3(铝结构施工要求)配合使用。
Part 2/Part 3可单独作为认证标准,以证明施工企业满足对应部分的施工要求。
二、EN 1090-2
钢结构和铝结构-第二部分:钢结构技术要求
1.范围
本欧洲标准规定了作为钢构件或生产部件的结构钢制品的施工要求,上述钢构件或生产部件由以下制品制成:
S690及以下钢级的热轧结构钢制品;
S700及以下钢级的不锈钢冷成型部件和薄板,S690及以下钢级的碳钢部件和薄板热成型和冷成型奥氏体、奥氏体铁素体和铁素体不锈钢产品:热成型和冷成型中空结构型材,包括标准范围和定制的轧制品以及焊接生产的中空型材。
2.施工规范
结果等级Consequence class CCi
(i=1, 2 或3)
服役类别Service categories SCi
(i=1或2)
生产类别Production categoriesPCi(i=1或2)
三、EN 1090-3
钢结构和铝结构-第三部分:铝结构技术要求
此欧洲标准明确了执行铝结构组件的要求,以及结构由以下材料制成:
A)轧制板,片材和板材
B)型材
C)冷拉杆,棒和管
D)锻件
E)铸件
注1:结构构件的执行成为制造,需与EN1090-1相一致。
此欧洲标准涵盖了产品组成的各种构件,厚度不小于0.6mm,焊接构件不小于1.5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