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产地证,全称为中韩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for Korea-ChinaFTA),是用于证明货物原产地的一种贸易凭证。以下是对中韩产地证的详细解析:
一、作用与意义
减免关税:中韩产地证是货物在中韩自由贸易协定下享受优惠关税待遇的重要凭证。随附该证书的出口货物在韩国可以享受协定规定的优惠关税。
促进贸易:中韩产地证的推出旨在为中韩两国之间的贸易往来提供更加便捷和有力的证明手段,推动中韩贸易的发展。
防止假冒伪劣:该证书的发放也有助于防止假冒伪劣产品的流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二、申请与签发
申请机构:申请人可以向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CIQ)、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CCPIT)及其各地方分会申请签发中韩产地证。
申请程序:
企业准备商业发票和提单复印件发给代理公司,或者是填写中韩产地证的模板表格给代理公司。
代理公司处理所有环节,企业直接拿证。
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用企业自己的公司信息注册账号。
印章和电子签名备案。
找到证书申请的窗口,填好中韩产地证里面所需要的内容。
核对所有信息后,发送海关审核。如有审核不通过,可以查看回执退回说明。
审核通过后,直接打印正本,无需到海关窗口提交资料再拿证。
企业用自己的产地证系统申请:
找代理代办:
三、证书内容
中韩产地证的内容包括多个栏目,每个栏目都有其特定的填写要求:
第1栏:填写中国或韩国出口商详细的依法登记的名称、地址(包括国家)。
第2栏:填写生产商详细的依法登记的名称、地址(包括国家)。如果证书包含一家以上生产商的商品,应列出其他生产商的详细信息。如果出口商或生产商希望对信息予以保密,可以填写“应要求提供”。如果生产商和出口商相同,应填写“同上”。
第3栏:填写常驻中国或韩国的收货人详细的依法登记的名称、地址(包括国家)。
第4栏:填写运输方式及路线,详细说明离港日期、运输工具的编号、装货口岸和到货口岸。
第5栏:如果发票是由非缔约方经营者开具的,应在此栏详细注明非缔约方经营者依法登记的名称和所在国家。如果原产地证书是后补发的,应注明“补发”字样。如果原产地证书是经核准的副本,应注明“原产地证书正本(编号日期 )经核准的真实副本”字样。
第6栏:填写项目号,但不得超过20项。
第7栏:若存在唛头和包装号,填写唛头及包装号。如果唛头是图形或者符号而非字母或者数字,应填写“图形或符号(I/S)”。如果没有唛头及包装号,应填写“没有唛头及包装号”(N/M)。
第8栏:详细列明包装数量及种类,并详列每种货物的货品名称,以便于海关查验时识别。货品名称应与发票上的描述及货物的协调制度编码相符。如果是散装货物,应注明“散装”。
第9栏:对应第8栏中的每种货物填写协调制度税则归类编码,以六位数编码为准。
第10栏:出口商必须在此栏中标明其货物申明享受优惠关税待遇所依据的原产地标准。
第11栏:毛重应填写“千克”,也可采用其他计量单位(如体积、件数等)来反映数量。
第12栏:填写发票号码和发票日期。如果发票是由非缔约方经营者开具且不知晓商业发票号码和发票日期,则出口方签发的原始商业发票的号码和发票日期应在本栏注明。
第13栏:由出口商填写、签字并填写日期。
第14栏:由授权机构的授权人员填写、签字、注明签证日期并盖章。
四、注意事项
妥善保管:中韩产地证在货物进口或出口后需要妥善保管,以备日后的检验和审查。
真实有效:申请人应确保所提供的所有信息真实有效,以避免因虚假信息而导致的法律后果。
中韩产地证是中韩自由贸易协定下的一种重要贸易文件,对于促进中韩两国之间的贸易往来具有重要意义。申请人应了解并掌握其申请与签发程序、证书内容以及注意事项等相关知识,以便更好地利用该证书享受优惠关税待遇并推动贸易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