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1 月 15 日起粤 Z两地车牌政策主要是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一些便利措施,而非申请条件的变化。粤 Z 两地车牌原有的申请条件如下:
境外商户申请香港入出内地商务车指标(非港珠澳大桥口岸):
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 15 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 1个商务车指标;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 50 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 2 个商务车指标;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达到 10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办第 3 个商务车指标;从申办第 4 个商务车指标起,上一年度的纳税数额每增加 100 万元即可增办 1个商务车指标,多不超过 15 个(包括该商户已申办的所有粤港、粤澳商务车指标)。
同一内承单位有多个投资商户的,根据投资商户的投资比例计算其纳税额。
同一投资商户投资多个内承单位的,只能选取其中一个内承单位办理。
申请香港入出内地的商务车指标只可选择一个当前开放申请的通行口岸,口岸选定后不能变更。
原已申办粤港、粤澳商务车指标(港珠澳大桥口岸指标除外)的投资商户,如需申请增办指标,按上述申请条件的增量指标条件办理。
司机要求:司机须为香港居民,拥有粤港两地驾驶证,持有回乡证。
而 2024 年 11 月 15 日起实施的新便利措施如下:
办理投资类两地车指标延期业务不再核税:投资类两地车指标办理延期业务时不再核税,申请人无需提交纳税证明材料,符合条件的凭批文卡即可办理。
办理两地车指标换车业务不设间隔时间限制:已获批两地车指标需更换车辆的,不受间隔时间限制(如新办指标获批后 3年内不予换车),申请人可根据实际需求办理。
办理投资类两地车指标更换驾驶人业务不设间隔时间限制:已获批投资类两地车指标需更换驾驶人的,不受间隔时间限制(如新办指标获批后第 1年内不予更换驾驶人),申请人可根据实际需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