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标准中的10种限制物质
ROHS标准中规定了十种限制物质,这些物质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的使用受到严格限制。以下是这十种限制物质的概述:
铅(Pb)
限制浓度:0.1%(1000ppm)
危害:对神经系统、血液系统和肾脏造成损害。
汞(Hg)
限制浓度:0.1%(1000ppm)
危害:对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和免疫系统造成损害。
镉(Cd)
限制浓度:0.01%(100ppm)
危害:对肾脏、骨骼和呼吸系统造成损害。
六价铬(Cr6+)
限制浓度:0.1%(1000ppm)
危害:具有致癌性,对皮肤、呼吸道和内脏器官造成损害。
多溴联苯(PBB)和多溴二苯醚(PBDE)
限制浓度:0.1%(1000ppm)
危害:具有内分泌干扰性,对生殖系统和发育造成不良影响。
邻苯二甲酸酯类(包括DEHP、BBP、DBP和DIBP)
限制浓度:0.1%(1000ppm)
危害:具有内分泌干扰性,对生殖系统和发育造成不良影响。
制造商应严格遵守ROHS标准中对这些限制物质的规定,确保产品中的有害物质含量不超过规定的限制浓度。